画网巾先生传(清)戴名世
顺治二年,既写江东南,而明唐王即皇帝位于福州(1)。其泉国公郑芝龙(2),阴受大清督师满盈承畴(3)旨,弃关撤守备,七闽(4)皆没,而新令薙发更衣冠,不从者死。于是民以违令者不可胜数,而画网巾先生事尤奇。
先生者,其姓名爵里比不可得而知也,携仆二人,皆仍明时衣冠,匿迹于邵武、光泽山寺中。事颇闻于外而光泽守将吴镇使人掩捕之,逮送邵武守将池凤阳。凤阳皆去其网巾(5),留于军中,戒部卒谨守之。先生既失网巾,盥栉毕,谓二仆曰:“衣冠者,历代各有定制,至网巾则我太祖高皇帝创为之也。今吾遭国破即死,讵可忘祖制乎!汝曹取笔墨来,为我画网巾额上。”于是二仆为先生画网巾,画已,乃加冠,二仆亦互相画也,日以为常。军中皆哗笑之,而先生无姓名,人皆呼画网巾云。
当是进,江西、福建有国营之役。四营者,曰张自盛,曰洪国玉,曰曹大镐,曰李安民。先是自盛隶明建武侯王得仁为裨将,得仁既败死,自盛亡入山,与洪国玉等收等收召散卒及群盗,号曰恢复,众且逾万人,而明之遗臣如督师兵部右侍郎重熙、詹事府正詹事傅鼎铨等皆依之。
岁庚寅(6),四营后溃于邵武之禾坪,池凤阳诡称先生为阵俘,献之提督扬名高。名高视其所画网巾班然额上,笑而置之。
名高军至泰宁,从槛车中出先生谓之曰:“若及今降我,犹可以免死。”先生曰:“吾旧识王之纲,当就彼决之。”王之纲者,福建总兵,破四营有功者也。名高喜,使往之纲所。之纲曰:“吾固不识若也。”先生曰:“吾亦不识若也,今特就若死耳。”之纲穷诘其姓名,先生曰:“吾忠未能报国,留姓名则辱国;智未能保家,留姓名则辱家;危不即致身(7),留姓名则辱身。军中呼我为画网巾,即以此为吾姓名可矣。”之纲曰:“天下事已大定,吾本明朝总兵,徒以识时变,知末命至今日不失宝贵。若一匹夫,倔强死,何益?且夫改制易服,自前世已然。”因指其发而诟之曰:“此种种(8)者而不肯去,何也?”先生曰:“吾于网巾且不忍去,况发耶!”之纲怒,命卒先斩其二仆,群卒前捽之,二仆瞋目叱曰:“吾两人岂惜死者!顾死亦有礼,当一辞吾主人而死耳。”于是向先生拜,且辞曰:“妈等得事扫除泉下矣!”乃欣然受刃。之纲复先生曰:“若岂有所负耶?义死虽亦佳,何执之坚也。”先生曰:“吾何负?负吾吾君耳。一筹莫效而束手就擒,与婢妾何异,又以此易节烈名,吾笑乎古今之循例而负义者曰:”故耻不自述也。“出袖中诗一卷,掷于地,复出白金一封,授行刑者曰:“此樵川先生所赠也,今与汝。”遂被戮于泰宁之杉津。泰宁诸生谢韩葬其骸于郊外杉窝山,题曰:“画网巾先生之墓”,而岁时上冢致祭者不辍。
当四营之既溃也,杨名高、王之纲复追破之,死逃略尽,而败将有愿降者,率兵受招抚于邵武。行至朱口,一卒独不肯前,伸项谓其伍曰:“杀我!杀我!”其伍怪之,且问故,曰:“吾熟思之累日夜矣,终不能俯仰事降将,宁死汝手。”其伍难之。乃奋袂裂眦,抽刃相拟曰:“不杀我者,今当杀汝!”其伍乃挥涕斩之,埋其骨而去。
揭重熙、傅鼎铨先后被获,不屈死。张自盛、曹大镐等后就缚于泸溪(9)山中。
赞曰:自古守节之士不肯以姓字落人间者,始于明永乐之世。当是时,一夫守义而祸及九族,故多匿迹而死,以全其宗党。迨崇祯甲申(10)而后,其令未有如是之酷也,而以余所闻,或死或惜也夫!如画网巾先生事甚奇。闻当时军中有马耀图者,见而识之曰:“是为冯生舜也。”至其他生平则又不能言焉。余疑其出于附会,故不著于篇。
注释:
(1)唐王:朱聿键,崇祯五年(1632)袭封唐王,顺治二年(1645)受郑鸿逵、黄道周拥戴在福州监国,旋即帝位,年号隆武。次年,清兵入福建,因郑芝龙降清,他逃到汀州被俘,死于福州。(2)郑芝龙:字飞皇,福建南安人,初拥立唐王于福州,及清兵入闽,降清,因其子郑成功据台湾据台湾不屈,遂为清廷所杀,泉国公为其封号。(3)洪承畴:字彦演,福建南安人,明不任蓟辽总督,后为清军所败,降清。(4)七闽:古称今福建和浙江南部,因居七族,故称,后称福建为七闽。(5)网巾:以丝结网为巾,用以裹以,始于明代。(6)庚寅:顺治七年(1650)。(7)危不即致身:谓国家危难之时不能立即献身于国。(8)种种:头发短的样子。(9)泸溪:县名,今属湖南。(10)崇祯甲申:崇祯十七年(1644)。明朝灭亡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