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兄在修行楞严经的过程中,是要用心的去体会经文中的内容是什么,这样师兄的修行功效才会更加的好,而且师兄也会知道楞严经全文讲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简单的了解楞严经义贯全文吧!
楞严经义贯全文: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
【注释】
“大佛顶”:“大”为形容词,修饰“佛顶”,用以表示如来所证之功德。如何才能真正称之“大”呢?若真正大者,则必须是所谓“无量无边,无有方所,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两间,不著一切处,于三界乃至十法界中,不著一切法;廓然如虚空,故能容受一切而无罣(guà牵挂)碍,亦不嗔恼,亦不生心忍受;广如大地,负载一切,离一切相,无有方圆大小、青黄赤白、前后三际断”,具如是之德,以西洋哲学的术语来说,即是:“具有这样的属性(Attributes)”,才能称作真正是“大”。那么,什么东西才具有如是之德?除了真如本性外,无有一法,得配如是之德。而如来即是亲证了真如本性,故得以“大”来形容如来之性德。
“佛顶”:梵文为“乌瑟腻沙”,又称“无见顶相”,此为佛三十二相之一。其相为:顶上有肉,高起如髻,故又称“顶上肉髻”。此肉髻之顶是一切人、天、菩萨都见不到的,所以称为“无见顶相”,此是如来无量世修忍辱及谦下于人、礼敬三宝及善知识,故得如是之相;以谦下一切,故顶高起,为人所不能见。此无见顶相是佛三十二相中,最明显,也是最殊胜的一个,以其居于顶上之故。
又,“大”是如来所证的如如之理,不生不灭;而“佛顶”则是如来依本愿力,起于大悲,累世为度生而勤苦修行,所得之胜妙果报,乃最极清净之善法,超过一切人天、二乘、菩萨,故人天、三乘贤圣皆不能得见。这是所谓的“不能得见”,不仅是指不能看见如来有相之顶,其深密之义则是:见不到如来的最高境界,因为这最高境界是如来自证,其深秘奥。而这部经所呈现的境界、力用与法门,正是从这至高、最极秘奥的大佛顶上所出生的,因此此经的法门也是至高、奥妙的。
(附及,“大佛顶”三字,如前所说,“大”是修饰“佛顶”,“佛顶”两字是在一块儿的,应作一气读,因此名读是“大、佛顶”,而不是“大佛、顶”——这样读就变成好象是在讲一尊“大佛”的头“顶”了!)
“如来”:梵文为“多陀伽他”(Tathagata)。义为:乘真如之道而来。“如”,为真如、不动、平等、不生不灭之义;此是佛所证之极理,因此即是佛智的最高代表。佛既证真如、平等、不动、究竟解脱的智慧,已体诸法皆如(金刚经云:“如来者,诸法如义。”),本不生灭;然见众生以不悟此法,而妄造诸业,枉受无量六道生死之苦,于是依本住法,起于大悲,“不来而来”度化众生;如是,度尽无量众生已,不见有一众生实灭度,亦不见自己在度众生,亦不作是念:我在度众生;彼为我所度。如是,如来虽来度众生,然亦“来而无来”。如是,“无来而来”、“来而无来”,故称“如来”。因此,“如”是大智,“来”是大悲,悲智双运,即是“如来”。又,“无来而来”主要是就众生而说的,即是大悲示现。“来而无来”是就佛本身而言的。再者,“来”,具体而言,即是来此世间示现成佛,乃至从“兜率天”下,入、住、出母胎,以及出家、修行、成道、转*轮、入涅槃等“八相成道”,皆是如来所现的“来”之相。
“密因”:“密”,是秘密。“因”,是本修因,亦即因地修行之根本。所谓“因地”有三种意义:
一、通称尚在菩萨位的修行,都叫“因地”,成佛时就称已达到“果地”;因此,“因地”(菩萨位)是相对于“果地”(佛位、佛果菩提)而言的,因为菩萨从初发心到十地,都是成佛之因,故是“佛地”之因,故称“因地”。(附及,此处的“地”,是境界的意思。)
二、“因地”,亦可指初发心,因为菩萨最初发菩提心,即是成佛之因。
三、“因地”亦可指菩萨初见道时,因为严格而言,菩萨在见道位(亦即禅宗所谓的初见性)之前,一切所修尚无有归趋,亦没有依据,亦很容易退心。但在见自本性后,即使只是刹那之顷,也都从此不再迷失,走冤枉路。此处的“如来密因”(“如来”秘“密”的本修“因”)就是指的这个——见自本性——而言。这个见本性的修因之所以称为“秘密”,有几层意义:
1、“密”是如来自行境界,九界不能得知,唯佛与佛乃能究竟,故称为“密”。
2、是“不共”之义,此修因,由于不与人、天、外道、二乘、乃至权教菩萨共,只有一乘实教,决定成佛的大道心菩萨方才能得闻如来如是开示,而悟入,(小根小机之人则不能得闻,以不具大心、不具深弘誓愿,闻则生悔,乃至因疑法、忌法而生谤,反招大祸),因此这实是成佛的“密诀”,而这密诀是如来所自行、自证的,故称“如来密因”。
3、“密 ”,有宝的意思,因为是如来自己修行成佛的密诀,所以很宝贵;因为很宝贵,所以把它珍藏起来,不轻易示人,故称为“密”。譬如有人有一无价之宝,他就会把它珍藏起来,作为传家宝,不随便拿给人家看,只让他的继承人知道,旁人皆不知不见。如来亦如是:本妙觉心,从本以来,清净本明,所谓“本觉”(《圆觉经》称为“净圆觉”,《六祖坛经》称之为“本性”),这是如来的至宝,是不随便给人看的(所谓“我于凡愚不开演”),只给他的继承人(发大菩提心的佛子)看,以便绍隆佛种、继佛职志。以上为示“密因”之“密”字。
“修证”:“修证”是承上面“密因”而来的。有了“密因”,修行的密诀,就依之而“修”。从见道那一刻起,即矢志守着它,一刻也不愿离开它,不忍离开它,弘忍大师所谓:“但信真谛,守自本心”,又说:“若解此义,但于行知法要:守心第一。此守心者,乃是涅槃之根本,人道之要门,十二部经之宗,三世诸佛之祖。”(见五祖大师《最上乘论》)。这个“守心不二、不忘、不退、不失、不没”,就是所谓的“菩提心坚固”,或“道心坚固”;因为“菩提”是觉的意思,所以“菩提心”即是“觉心”;若能如此守心不二、不忘、不失、不退、不没,当然就可以说是“觉心坚固”,如此“觉心坚固”,其心自然清净、明了、不动、不散、不乱、不杂、不坏、恶念不起、烦恼不生,如此,其心自然有“道”,故称“道心坚固”(亦即达摩祖师所说的“心如墙壁”)。这样就是修行,也是最高的修行,因为是依着“如来密因”而修,故是无上。“证”是证明、或悟入的意思。譬如世间学、数学、逻辑、或物理、化学等,有一命题或假设:“设A大于B,小于C,若X等O时,则……”等等,让你去解一个程式,你解完后,发现假设与结果相符,你最后便说:“原式得证”。佛法中的修证也是一样:佛提出种种修行的方法与果地的境界(这就是假设命题),你依着去“修”(这就是解题),最后发现你所得到的答案,与佛所说的一致(这就是“原式得证”)。“原式得证”时,表示你解题的方法没有错,且在解题的过程中,没有犯什么严重的过错(也就是你“修对了”),因此你也能亲自“证明”如来所说的境界,《阿含经》所谓“自作证”,大乘所谓“亲证”,即亲身经历的意思,《楞伽经》所谓“入如来地”;入如来地也就是“证”菩提。
“了义”:“了”,是完全、圆满、究竟、通达之义。“义”,是道理之义。“了义”即是指佛在本经所阐发的道理是究竟、圆满、通达第一义谛理的。以佛所示之教有两大类:第一、不了义法,亦即是所谓的“权法”。所谓“权法”是佛为了摄受、教化、调伏、长养、成就根机未熟众生,而由其大悲心中所流露出来的甘露法乳,令一切有情闻后,易得信受奉行,普得增长善根,故不了义教亦即为“方便教化门”,或“方便接引门”,禅门所谓“教下”者,即是指此。第二、了义法,亦即所谓“实法”,这是佛为成就根熟众生,而自其萨婆若海所流出之自证境界之法,此法为“直指人心”、直示离言法性,无上甚深,故是诸佛及实教大菩萨之境界,非凡外权小之机所能趣入。本经所宣示的,即是此无上甚深微妙第一义谛(了义)之理与事。
“诸菩萨”:“菩萨(Bodhisttva)”为梵文之音译,全称应为“菩提萨埵”,汉译省称为“菩萨”。“菩提(Bodhi)”,梵文,义为“觉”、或“觉悟”。“萨埵(Sttva)”,梵文,义为“有情”。“菩提萨埵”合称有三种意义:
一、“正在求觉之有情”,又称“大道心有情”;
二、“已经觉了之有情”,亦即菩萨已非迷位凡夫,而是已有证悟,位列贤圣(贤圣皆是已觉了之人,非是迷惑之凡夫);
三、“求自觉、觉他之有情”,菩萨为求自度、度他,自利、利他,自觉、觉他(自有开悟,亦令他开悟)之有情,亦即所谓“上求下化”(上求菩提一切智,下化六道诸众生。)
以此三义,故这种有情得称为“菩提萨埵”。“诸菩萨”:依本经而言,菩萨为求无上菩提,须历经六十位修证,也就是六十个阶段或证悟的境界。此六十位是:三渐次位、干慧地、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位、十地、等觉、妙觉。(《华严经》与《菩萨璎珞经》则明五十二位,即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妙觉。此中“十信”为凡位;住、行、向为“三贤位”;十地为“十圣位”;《大智度论》所明者,为从十住开始,共四十二位。)因为菩萨的修证有种种差等,故称为“诸菩萨”,义即:各种阶位之菩萨。
“万行”:菩萨须依六度而修万行,自利利他之万行圆满后,方成菩提。又此“万行”如观世音之三十二应;地藏之冥阳两度、出入地狱、天上、人间;普贤之十无尽愿等,皆是菩萨之万行。乃至药师如来因中之十二大愿、弥勒之四十八愿,亦是其于菩萨位时之万行。
“首楞严”:又译为“首楞伽摩”。佛在《大般涅槃经》中解释“首楞严”为:“一切事究竟坚固”。“一切事”,简言之即自利化他二事,亦即福德、智慧二事,或自受用、他受用(法身与应化身);详言之即是: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等三十七道品(蕅(ǒu)益大师在《佛说阿弥陀经要解》(简称《弥陀要解》)云:“所谓‘四念处\’,一身念处,二受念处,三心念处,四法念处;‘四正勤\’,一已生恶法令断,二未生恶法不令生,三未生善法令生,四已生善法令增长;‘四如意足\’,一欲如意足,二精进如意足,三心如意足,四思惟如意足;‘五根\’者,信正道及助道法名信根;行正道及诸助道善法,勤求不息,名精进根;念正道及诸助道善法,更无他念,名念根;摄心在正道及诸助道善法中,相应不散,名定根;为正道及诸助道善法,观于苦等四谛,名慧根。‘五力\’者,信根增长,能破疑惑,破诸邪信,及破烦恼,名信力;精进根增长,破种种身心懈怠,成办出世大事,名精进力;念根增长,破诸邪念,成就一切出世正念功德,名念力;定根增长,能破乱想,发诸事理禅定,名定力;慧根增长,能遮通别诸惑,发真无漏,名慧力。‘七菩提分\’,亦名七觉分。智慧观诸法时,善能简别真伪,不谬取诸虚伪法,名择法觉分。精进修诸道法时,善能觉了,不谬行于无益苦行,常勤心在真法中行,名精进觉分。若心得法喜,善能觉了此喜,不依颠倒之法而喜,住真法喜,名喜觉分。若断除诸见烦恼之时,善能觉了,除诸虚伪,不损真正善根,名除觉分。若舍所见念著境时,善能觉了所舍之境虚伪不实,永不追忆,名舍觉分。若发诸禅定之时,善能觉了诸禅虚假,不生爱见妄想,名定觉分。若修出世道时,善能觉了,常使定慧均平;或心沉没,当念用择法、精进、喜三觉分以察起之;或心浮动,当念用除、舍、定三觉分以摄持之;调和适中,名念觉分。‘八圣道分\’,亦名八正道分。修无漏行观,见四谛分明,名正见。以无漏心相应思惟动发觉知筹量,为令增长入大涅槃,名正思惟。以无漏慧除四邪命,摄诸口业,住一切正语中,名正语。以无漏慧除身一切邪业,住清净正身业中,名正业。以无漏慧通除三业中五种邪命,住清净正命中,名正命。以无漏慧相应勤精进修涅槃道,名正精进。以无漏慧相应念正道及助道法,名正念。以无漏慧相应入定,名正定。”)、以及六波罗蜜、四摄、四无量心、四禅八定、灭受想定、三明六通、十力、四无所畏、四无碍智、十八不共法等,悉皆成就、坚固、不动不坏、称为“首楞严”。若以本经而言,则为依于如来秘密之本修因(真如本性、或如来藏性)而起修,历六十阶,证二十五圆通,而契入如来觉性大海,坚固不动、不生不灭,从而从体起用,称为“首楞严三昧”。“三昧”者,定慧等持,定以自持,慧以化他。是故此三昧境界,即是佛之境界,此定即是佛定。佛自住于此三昧,用以自利、化他也。换言之,佛菩萨之一切度生事业,皆是在三昧中行,非于散乱中行(——散乱何能度生耶?!)如《准提陀罗尼经》中,释迦牟尼世尊为“愍念未来薄福恶业众生,即入准提三摩地(准提三昧)”,而说出“过去七俱胝佛所说陀罗尼”。又如《地藏十轮经》述地藏菩萨每于晨朝,入于首楞伽摩三昧(即首楞严三昧)、加持众生。故知佛菩萨之定,非沈空味著之小定,乃自利化他、一体成就之大定。
“经(Sutra)”:梵文,修多罗,有二义:
一、“贯串”之义,佛以名身、句身、文身,亦即种种语词善说,而将其所开示之教法贯串起来,令不散失,亦令受者易持,如线串珠,则易执持而不散失。再者,佛所开示八万四千法门有如一大串摩尼宝珠所成之璎珞(项链)——其中每一颗珠皆各代表一大法门——而此等诸宝珠则是由一条线贯穿于各珠之中心,故不散失,而得成一整体;此贯穿各珠中心之线,即是三世之佛心:由诸佛一贯之大悲一切智心中,流露出无量妙门,度脱众生。故此诸妙门,既由诸佛一切智大悲心中出,即不得离于此心,若离此心,法即散失、堕落;故一切法恒须以佛心为本、为依,方能持之不堕;行者如是持,方冀有朝一日得其“心要”入佛本心,更而得其全体之珠,而非但以得一珠二珠为已足。此为“修多罗”深秘之义。
二、修多罗是“契合”、“契入”之义。这是指佛一切所说,不但契理,而且契机。“契理”即是如理而说,指佛之所说,未有一法而违于理,皆与道理相合,不作妄说,故经中言:“如来是如语者、是实语者、是不妄语者。”然而,如理如实之语,则未必能令听者信解、受用。故佛语除契理外,还具 “契机”的特色。“契机”的“机”字,有根机、时机、与机缘三义。亦即佛所开示之法,不但契合真理,且契合当时听者的根器(根机),并能配合当时的因缘(时机、机缘)。详言之,佛对上根且机缘成熟之人,即开示无上直指之法;对中下根人、或因缘未熟之人,即为说种种接引之法,以次第成熟之。若对下根人说无上法,即不相应,而不能信解、奉行;反之,若上根人为说下根法,亦不相应,不能得益。是故佛语一方面谛实、契理、顺理,一方面又能随众生之根、性、欲而达契机、随机;因而佛语于人、于法,皆能两全、圆满。
复及,末法时期谈佛法者,常太侧重所谓“契机”与“随机”,而几乎忽略了契理,因此常衍成“于理不合”,或“于理无据”之现象,如是即导致“不如法说法”,甚或为了一时“契机”或迎合时尚,而“非法说法”(不合佛法的言说,而说是佛法)、“法说非法”(明明是佛法的,却说不是佛法——此即是谤法),而名之为“方便”,或“方便说法”。凡此种种即有哗众取宠之嫌,实不了“契机”与“方便”之真义。所谓“方便”,梵文为“沤和俱舍罗”,译为“方便胜智”,或“方便善巧”,简言之即是“方法”或“巧妙的方法”之意,乃八地菩萨方能现出之大智慧。故知“方便”绝非“随便”。
【义贯】
此经为开示自如来的“大佛顶”(无见顶)相上所现出之“如来”之秘“密”、依于“因地”本心“修证”、而达到之“了义”境界,及如来教敕六十阶位“诸菩萨”,依此因地而起自利利他之“万行”,悉皆达于究竟坚固“首楞严”之契“经”。
【唐中天竺沙门般剌密谛译】
【注释】
“唐”:中国唐朝,其时约在唐中宗神龙年间(西元七0五——七0六)。
“中天竺”:“天竺”是古印度,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区,共有七十余小国。
“沙门”:梵文(Sramana),义为勤息,即是勤修戒定慧三学、以息灭贪嗔痴三毒之人。
“般剌密谛”:这是译主的梵名,中文义为“极量”或“极恭”,又,此《大佛顶首楞严经》原来是藏在龙宫;龙胜菩萨(亦即龙树菩萨之异名)至龙宫说法,见龙藏中有此经,拜阅之下,叹为稀有,便将全经默诵下来,以利益阎浮提众生;出龙宫后,便将此经诵出,记录下来,呈给王家,王家也把它视为稀有之法宝,珍藏在国库中,并且禁止传到外国。虽然此经尚未传到中土,但其威名早已为大家所知:曾有一位梵僧,见智者大师所立之三观,而告诉智者大师说与他们国中的《楞严经》之意旨相符合;于是智者大师便设了一个拜经台,西向拜经,但拜了十八年,终未得见《楞严经》(到现在,天台山的拜经台还在)。
话说本经译主般剌密谛,依于愿力,要利益中土之人,第一次身上藏着《楞严经》东来之时,被守边界的官吏查获,而不许他出境,这反而更激发了他宏法之愿,更加坚定,并且更加精进。他并想到了一个方法,可以将此经携带出境而不被发觉;他用极细的白绢书写此经,然后剖开自己的肩膊,将经文缝藏在其中,等疮口平复之后,再申请出国,海关搜查无疑,才得航海东来。大师于唐中宗神龙元年(西历七0五年)到达广州,那时正好首相房融被贬在广州,房融便请大师住在制止寺,于是剖膊出经,译成汉音,译事完毕,便速回本国,以解除边吏所受之难;由于译主藏经出国,国王因此罪责守边之官吏查缉不严,因此大师译经完成之后,便速即回国,原以自身承当所有罪责。大师如此冒险艰苦,乃至不惜身命荣辱,正是所谓重法轻身,所成功德,不可思议;我国之众生,均霑(zhān沾)其法施之益。
“译”:般剌密谛法师所译的,不是将原文译成汉文,而是将梵音的经文,用汉字拼出来,也就是所谓的“音译”,例如“摩诃般若波罗蜜多”一语,就是梵文的汉字之“音译”,若是“义译”,则为“大智度”或“大智慧到彼岸”。因此,《楞严经》虽经般剌密谛大师翻译成汉字,但因只是译其音,所以中土之人没学过梵文的,还是看不懂,故须再加以“义译”。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译语】
【注释】
“乌苌国”:在北天竺,即阿育王的园苑所在,玄奘传称之为乌仗那。 “弥伽释迦”:义为能降伏。
“译语”:即将梵音翻成中文。
【罗浮山南楼寺沙门怀迪证译】
【注释】
“罗浮山”:在广东省广州东方博罗县西北之罗浮山脉中,长二八0余公里,高峰四百余座,为岭南名胜,寺院道观颇多;其中之宝积寺、龙华寺、资福寺、东林寺、南楼寺等五寺,已于明洪武二十五年(一三九二年)并入延庆寺(见明代陈琏撰《罗浮志》)
“怀迪”:唐代僧,循州(广东东阳)人,初住罗浮山南楼寺,博通内外典籍,并就梵僧学梵文。神龙二年(七0六)菩提流志译《宝积经》时,奉诏入经证译,后于广州府与一梵僧(盖即弥伽释迦)共译出《大佛顶首楞严经》十卷。
“证译”:亦即证义,为译场上担任证明梵文文义之职称。据《佛祖统纪》卷四十三载,古时译场,除译主之外,另设有八项职称,各司一项职事,“证义”即其中之一。任此职者,坐于译主之左,于译主宣读梵文之前,与译主共同评量该梵文文句之义;又于汉译之后,核对原梵文之义,而判定该译语是否得当。此即是证译师的职事。
【菩萨戒弟子 前正议大夫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清河 房融 笔受】
【注释】
“菩萨戒”:为大乘之戒法,依梵网菩萨戒则有十重、四十八轻。菩萨戒通在家、出家。《梵网经》云:“欲受国王位时,百官受位时,应先受菩萨戒,一切鬼神,救护王身,百官之身。”房融遵受佛戒,故称为菩萨戒弟子。又,菩萨戒一般汉传所用的戒本,大致有三种:
一、《梵网经》菩萨戒:如前所说,含十重、四十八轻,此戒本虽通在家、出家,然而一般都是用在出家戒场上。
二、“瑜伽菩萨戒”:含四重、四十三轻戒,出自弥勒菩萨所说《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中菩萨地。
三、“优婆塞菩萨戒”:含六重、二十八轻戒,出《优婆塞戒经》(然而依本经,则欲受戒者,须依止比丘僧,于六个月中净四威仪,此师僧于六个月中观察许可后,方令于二十僧中受此六重二十八轻菩萨律仪;故若欲依此经而传授菩萨戒,恐非易事,因此智旭(藕益)法师在《优婆塞戒经笺要》中说:此经中既无开缘,所以最好授与“通途(之)五戒、并梵网、地持等戒耳”。)
除此三种以外,又有“地持菩萨戒”;其实这与前述第二项“瑜伽菩萨戒”同是出于《瑜伽师地论》的“菩萨地品”,两者内容大致相同,故可视为“瑜伽菩萨戒”的别本。
“前正议大夫”:“前”,先之义,曾任的意思。“正议”,即正谏。正议大夫,如同现在的监察委员。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官名,为从唐朝开始设立的宰相的称号。唐朝的宰相有三:1﹒中书令(掌“中书省”)2﹒侍中(掌“门下省”)3﹒尚书令(掌“尚书省”)。基本上,中书省负责决策,门下省负责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因此尚书省就有如现在的行政院之各部会)。而“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则是于“三相”之外,皇帝再派一个更亲信的官,去与“三相”共议政事。“同”,协同。“平”,平议(评议)。“章”,彰显。“事”,政事。亦即,在此位者,其职掌为协同(帮助)中书省及门下省的宰相一起办事,以使政事更加彰显(有绩效)。其实等于是督责中书及门下二省的上司。这是原本的意义。后来演变成:若在相位的头衔上没有加“平章事”三字,就等于有名无权的闲缺,尤以宋朝为然。故知本经之“笔授”者房融乃是当朝的宰相。
“清河”:河北省清河县,在钜鹿县东,为房融之故里。
“房融”:其子房琯(同管),亦曾为宰相,房融之事略系出自其子房琯所作之《房融传》。
“笔授”:亦是译场职司之名,秉笔确定文字,然后下笔。《楞严经正脉》言此为润文之人,也就是把译文润饰的更为文雅、畅顺。
第二节 序分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室罗筏城,祗桓精舍。】
【注释】
“如是我闻”:“我”,指阿难尊者,此句义为:此经为我亲从佛闻。
《大般涅槃经》中载:佛临入涅槃前,阿那律尊者教阿难问佛四件事:一、佛灭度之后,佛弟子将依谁而住?二、以何人为师?三、于经典结集时,一切经首应安何语?(亦即:一切经典应如何开始?)四、恶性比丘应如何处置?
佛答:一、如来灭度后,佛之弟子应依四念处而住;二、以戒为师。以上二者为答自修——四念处为定慧等持;“以戒为师”为不舍戒律;戒律者慈悲也,故不舍戒律即是不舍悲心。是故如来答:佛灭度后,佛弟子应如是自修;自住定慧,不舍悲心(毘尼)。三、将来结集经典时,一切经首应安“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某处,与某某大众俱”。这是答如何利他。四、恶性比丘,再三劝诫,怙恶不悛(hu e bù quan坚持作恶、不肯改悔),则应默摈(bìn排开)之,不与共语,亦不共住。这是答如何令僧团清凉和合,这条与自修,化他,及护持正法,令法久住,皆有关系。
“一时”:为在某一个时候。佛经之所以不定说为何时,是有深义的。因为佛法是属于一切众生之法,而非专属某一国度、或某一民族;而且佛住世说法时,常于各国游行布教,而各国的纪年与历法亦皆不同,为免诤论,故只标“一时”。
“佛”:梵音为佛陀,意义为觉者,或已开悟之人。而如来之“觉”为“正遍知觉”,即于三世十方,世出世间,一切因缘业果,如来以佛眼佛智,无不照了,故称正遍知觉,又称“等正觉”。
“室罗筏城”:即侨萨罗国(Kosala)之都城,此国之主为波斯匿王。此国在中印度,位于迦毘罗卫国之西北,波罗奈因之北方。此亦即《法显传》所谓之“拘萨罗国”。世尊曾前后于此居止二十五年,经常于此开示佛法。
“祗桓精舍”:“精舍”,为精修梵行者所居之舍。此精舍又称为“祗树给孤独园”。“祗树”,为祗陀太子之树之义,祗陀太子为波斯匿王之太子。“给孤独”,为须达多长者之雅号,因长者常好施一切贫穷、孤苦之人,故时人尊称他为“给孤独长者”。须达多长者为建一僧坊,供养释尊及弟子,便依祗陀太子之要求,以黄金布满祗陀花园,而购得此园以建精舍。祗陀太子言:虽黄金布地,但树所在处,黄金不遍,园为你所有,但树仍属我所有,我愿以此等树,与你的园,一齐供养如来。因此便称此精舍为“祗树给孤独园”。“桓”者,林也。
【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注释】
“大比丘众”:“比丘”,为佛门出家男众弟子,受持二百五十戒,称为比丘。又,比丘之原义有四:
一、怖魔:由于佛弟子执持如来清净戒法,当得出离三界尘染,故魔大怖畏。
二、乞士:比丘僧,须离诸世间一切名、利、作业,不与俗人争名、争利、争位,故乞食以自活。又此乞食有两种:1、向众生乞饭食(段食),维持色身,以修梵行;2、向佛乞法食,以长养法身慧命。又,佛制比丘乞食以自活命(是为比丘之“正命”——不以世间之行业而自活命),除了有如上的二义:1、离俗——不为世俗行业;2、无争——不与俗争名、利、权、位,迥然超出世间;此外,尚有如下之义:3、寡欲知足——比丘乞食而活,不但能食物上少欲知足,因不作世间行业,故没有收入,因此其他衣、住、行等等也都必须寡欲知足;4、修行忍辱——众生根器不一,有的众生有善根,知道恭敬布施修行人,有的众生根器下劣,不但不知布施修福,反而毁谤辱骂讥笑,故比丘乞食实为常行忍辱,成就忍辱行之要道;5、去我慢——这一点尤为重要,因为依世俗人之见解,最为可耻之事不过向人乞讨,向人伸手,“有伤自尊心”,所以世人非不得以,绝不出此;而修行人为成就法身故,乞食而活,正好于此调伏无始以来之我慢习气,破除我慢;6、修行无我——佛之“无我智”非但言说,是要从实际的定慧观行以及四威仪中去作的;承上所说,比丘于乞食中,破除我慢,我慢既破,无始以来之我执、我见、我爱等“我相”,亦皆随而易破,我相破已,即是“无我”,若得“无我”即是“无我智”现前。是故《金刚经》中,佛虽开示“无我无相”之法,然亦从佛示现自持衣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为始,正显体现“无我”第一义空理之本,乃自乞食始。又,大乘佛教中,出家众虽未日日托钵行乞,然种种“化缘”,及不作俗业,依信施活命,乃至寺中点灯、打斋等以维持寺院开支,其实质上皆与依靠信施之“乞食”无异。今处末法,有出家众自言不靠他人布施,而作种种行业(或工或商,或兼工商贩卖),自食其力,实乃不解佛“比丘乞食”之深重义理。
三、破恶:比丘以修习戒定慧,故能破贪嗔痴慢等恶法。
四、不生:“不生”有二义:⑴烦恼不生——以比丘修习三圣学,四圣谛,故烦恼不生。此不生为制伏、止息烦恼,令暂不生(不起现行),非毕竟断,名为不生;此当前三果位。⑵不再来三界中受生——这是指已证四果阿罗汉道的圣僧,因为他们已达所谓“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此中“我生已尽”,指我这是最后身;“梵行已立”,指一切圣道清净之法(梵行)我皆已成就——“圣道已修”;“所作已办”,指一切烦恼我皆断尽;“不受后有”,指不再来三界中受生(受“后有”之身),因为“烦恼已断”,故不再受三界之烦恼身。
以上“怖魔、乞食、破恶、不生”,为比丘之四种意义。因此经文中“大比丘”实系特指已证得阿罗汉道的比丘僧。
“众”:梵文为“僧伽”,译为和合,故得称“和合众”。僧众以和合,故得共住、共修。
“千二百五十人俱”:这是释尊的常随圣众,“俱”,在一起之义。
【皆是无漏大阿罗汉,佛子住持,善超诸有,能于国土成就威仪;从佛转轮,妙堪遗嘱,严净毘尼,弘范三界,应身无量,度脱众生,拔济未来,越诸尘累。】
【注释】
“无漏”:“漏”,即是烦恼之异名。三界有三种漏:欲漏、有漏、无明漏。圣人已破淫、怒、痴诸烦恼,故达于无漏(无烦恼)之境界。
“阿罗汉”:梵文Arhat,又译为“阿罗诃”,其义为:1、无生——阿罗汉烦恼已不再生起,故称无生。又,阿罗汉此身是最后身,更不再来三界受生,故称无生。2、杀贼——阿罗汉具足戒定慧,能杀烦恼贼。3、应供——阿罗汉成就涅槃圣道,为世间第一福田,佛说若人供养阿罗汉,得福无量,是故一切世间之众生,为令自身速离贫苦厄难,速得福智资粮,应当供养阿罗汉,故称应供。
“佛子住持”:“佛子”为佛之真子,以能绍继佛志,拔济众生,故称佛子。又《法华经》说菩萨是“从佛口出,从法化生,得佛法分,堪绍佛种”“住持”有二义:1、“住”法王家,“持”秘密藏(即首楞严之密法);2、“住”首楞严三昧,“持”如实修证。
“善超诸有”:“超”,是超越。“有”,具有二义:
一、“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亦即是三界,以三界皆是“有法”,有因有果、有生有死,而非涅槃之无生,故三界又称为“三有”;又,三有亦即是三界之生死;“欲有”即欲界之生死;“色有”即色界之生死;“无色有”即无色界之生死;以三界皆有生死、有烦恼、有苦,故称为三有。
二、“二十五有”——二十五有为从三界开出(“开出”之义为:再进一步详细分类,亦即“广说”):
⑴欲界有“十四有”——四恶趣(阿修罗、地狱、恶鬼、畜生)、四大洲(东胜神洲、南瞻部洲、西牛货洲、北俱卢洲)、六欲天(⒈四天王天、⒉忉利天、⒊焰摩天、⒋兜率天、⒌化乐天、⒍他化自在天)。
⑵色界有“七有”——四禅天、大梵天、净居天、无想天。
⑶无色界有“四有”——即四空处(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
以上十四加七加四,合共二十五,故称“二十五有”。又所谓“二十五有”,亦即在三界中共有二十五种果报之义,众生于三界中无始生死往来,不离此二十五处。此言:这些大比丘众,都能以如来之妙善方便法门,超越三界诸有生死之苦果。
“能于国土成就威仪”:“国土”,即佛土,亦即佛所化生之土,或称一佛世界,即三千大千世界。“威仪”,即行住坐卧四威仪,“成就威仪”,亦即是成就戒法庄严之义。此言:这些大比丘,都能于佛化之国土,具足戒品,一切时中成就四威仪。
“从佛转轮”:随从佛世尊转正*轮,度化有情。“轮”有七义:一、摧辗:能摧辗烦恼故;二、运载:能载众生至彼岸故;三、圆满:佛之法门初善、中善、后亦善,故究竟圆满,譬之如轮;四、无量无尽:佛之法门无量无边,譬如轮之转动,无有始终可得;五、一切通达:佛之法门,譬如轮之有辐、有辏、诸辐通达于四方,而无障碍;六、万法归一:佛之法门无量,譬如轮之众辐,然众辐亦皆归于一辏,如众海水,等同一味,谓菩提味、涅槃味;七、万法中空:佛之法门力用虽无量,譬如众辐,然辐之用系于一毂(gǔ车轮中心的圆木,中有圆孔,可以插轴。),以毂中空,故有轮之用;如来法亦如是,诸法体空,无相,故成法之无尽力用,得度众生出于有为。
“妙堪遗嘱”:“妙”,智慧殊妙。“堪”,能。“遗嘱”,佛临涅槃前,所附嘱弟子度化有情之遗志。此言,这些大比丘,都证入了胜妙之智慧,而堪能绍继如来度化一切有情之附嘱。
“严净毘尼”:“严”,庄严。“净”,清净、净持。“毘尼”,梵文“毘奈耶(Vinaya)”、或“毘尼耶”之省言,戒律之总称。此言:这些大比丘僧,于敬持如来律法方面,都能清净、庄严。戒品清净即不破戒、不漏戒、不缺戒、不污戒。以戒品清净,故得四威仪妙相庄严。
“弘范三界”:“弘”,大。“范”,模范、师范。能为三界一切众生之师范。
“应身无量”:“应”,应机、感应。“应身”,即三乘贤圣,为度众生,应其根机及因缘,而示现之身。此随机而应之“应身”,虽非其本身,然亦依于其本身(自受用法身)而得变化示现他受用身。阿罗汉已证神足,故能于自身作种种不思议变化。
“拔济未来,越诸尘累”:“未来”,未来世之众生。“尘累”,六尘之负累;众生以缘取六尘,而自障蔽自心本明,而成为灵明本性之负累。此言:这些大比丘僧,能拔济未来之众生,令其超越六尘之负累,而得解脱三界苦难,因此不负如来之殷勤嘱托。
【义贯】
这些大比丘僧“皆是”已证圣道,离欲“无漏”,烦恼永息之“大阿罗汉”;彼等皆是“佛”之真“子”,安“住”护“持”如来正法,自身“善”修如来无量妙法而得“超”脱三界二十五有等“诸有”系缚,并且“能于”此娑婆“国土” (乃至十方佛土),“成就” 三千“威仪”,随“从佛”世尊“转”正法“轮”;并且以其所证深“妙”之智慧,而“堪”能绍继如来“遗嘱”之度生事业,是故彼等皆能庄“严净”持“毘尼”戒品,“弘范”于“三界”(为三界众生之师范),并能随众生之机缘,而示现“应身无量”,以“度”化解“脱”现在之“众生”于生死中,更能救“拔”赈“济”尽“未来”际无量有情,令皆超“越诸尘”劳之负“累”,而得解脱。
【诠论】
本段经文,看来与一般经文之“序分”中,陈述与会大众之大比丘,好象没什么不同,而实际上,本段经文中即暗藏了许多玄机,此言何解?我们知道,所谓“佛子”,依理而言,即是指菩萨,以菩萨为能绍隆佛种,故为佛之真子,而堪称佛子。但本经文中,明明是在讲阿罗汉,为什么经文又称阿罗汉为佛子?岂不有违道理?接着又说这些阿罗汉“从佛转轮,妙堪遗嘱”,阿罗汉怎么能绍继如来遗志,度化众生?他们不是都是“所作已办,不受后有”,此是“最后身”,即将入涅槃了吗?既马上要入涅槃,如何还能继佛遗志?再下去,经文又说他们能“应身无量,度脱”现世“众生”,不仅此也,而且更能“拔济未来”之众生,令“越诸尘累”,而得解脱——这岂不是菩萨境界了吗?这正是本经的玄机,也是本经一经的大旨。何则?
依藏教、通教、乃至别教,二乘与菩萨是有别的;形相与智慧皆别。但依于圆教,则心、佛、众生平等无二,三乘会归一乘,唯一佛乘,无二无三;三乘、五乘只是如来大悲智慧之权说化导,一乘为实,众生毕竟成佛,此是《法华》之大旨,故《法华经》中佛与在家出家、三乘贤圣皆授记成佛。而《法华》“一佛乘”之得以建立,乃依于《大般涅槃经》佛所开示之“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是故“一切众生当得作佛”。是故,在通教中,声闻人被斥为“焦芽败种”,然于圆教中,则得授记,将“回小向大”,当得作佛。
又,依《楞伽经》,阿罗汉有两种,一为“实法阿罗汉”,即是实取涅槃灭度者,二为“权法阿罗汉”,乃为菩萨依本愿力,为护持如来,及护正法而示现者,此类阿罗汉,以是菩萨示现故,故不实取涅槃,而继佛种性,度化有情,尽未来际,象大迦叶尊者,现仍于鸡足山入定,以待弥勒菩萨下生成佛,而传于释尊衣法,即是菩萨示现之权阿罗汉。又如玄奘大师在《大唐西域记》中所载,罗喉罗亦为护如来正法,不入涅槃,亦是权阿罗汉之一例。又宾头卢尊者,表面上虽是受佛教敕,不准入涅槃,永住此世间受众生供养,然亦是慈悲示现之“权阿罗汉”。菩萨悲心之深,不拘本身形相,于此可知。
本经因是如来开示真如本性之圆顿大经,故已超越“藏通别”教之三乘分别,而以万法皆“本如来藏妙真如性”,而会三乘于一乘圆教,是故暗示此等大阿罗汉本身实亦是菩萨示现,并藉此以默示本经“真如一相”之深旨。
【其名曰:大智舍利弗、摩诃目犍连、摩诃拘絺罗、富楼那弥多罗尼子、须菩提、优波尼沙陀等,而为上首。】
【注释】
“舍利弗”:梵语,“舍利”为鹙(qiū一种水鸟);“弗”为子。因舍利弗之母,其名为鹙,印度人常以母之名为名,故名为“鹙子”。有时亦翻为“舍利子”,即是华梵合并之翻译。舍利弗为佛十大弟子中,智慧第一,常代佛宣说法要,或重诵佛所讲之经。诸佛菩萨之示现,皆有“本”、有“迹”,“本”即其本身;“迹”即其示现。舍利弗为释尊之十大弟子之首,此为其迹现,而其本则为过去之金龙如来,今倒驾慈航,助佛转轮。
“摩诃目犍连”:梵文“摩诃(Maha)”,大之义。佛弟子中,仍有同名目犍连者,此言大目犍连,以示有别。目犍连为佛十大弟子中,神通第一。《阿含经》云:“我佛法中,神通轻举,飞到十方者,目犍连为第一。”
“摩诃拘絺罗”:梵文“拘絺罗”为膝,大膝为舍利弗之母舅,出家前又号“长爪梵志”。拘絺罗在佛弟子中,为四辩才第一。
“富楼那弥多罗尼子”:“富楼那”义为满愿;“弥多罗尼子”义为慈子。故常合译为“满慈子”。富楼那为佛弟子中,论说第一。
“须菩提”:义为空生、善现、善生。故《大般若经》中常译为“善现须菩提”。须菩提为佛弟子中解空第一,其本为过去青龙如来。
“优波尼沙陀”:义为尘性,以观尘性空而得道果。本经中,优波尼沙陀自陈圆通时说:“观不净相,生大厌离,悟诸色性以从不净,白骨微尘归于虚空,空色无二,成无学道,如来印我,名尼沙陀。”所以,“尼沙陀”这个名字是释尊印许他所证的法,为显其法,而赐其如是名。
“而为上首”:就是领众带头在前之义。
【复有无量辟支无学,并其初心,同来佛所,属诸比丘,休夏自恣。】
【注释】
“辟支无学,并其初心”:“辟支”,即辟支佛道,亦即缘觉,亦译为独觉。“缘觉”与“独觉”所修虽同,但他们的修行因缘则不同:“缘觉”是出现在有佛之世,闻佛开示十二因缘之法,因而修行而得开悟“缘起无常”之理,得证涅槃者;“独觉”是在无佛之世,自观世间兴衰法,得悟无常、因缘之理,证入涅槃者。辟支佛乘与声闻乘人,因无度生之悲愿,亦不趣求无上菩提,故在通教上合称为“二乘”。“无学”,为二乘已证道果者,在此则为指已证辟支佛果者。“初心”,为指于辟支佛乘初发心之学人。
“属”:值,正好碰到。
“休夏自恣”:“休夏”,即结夏。佛制比丘每年四月十五至七月十五,结夏安居专心办道,不外出行乞,或作其他事。“自恣”,“恣”为任之义,即于安居三月完了,众僧齐集,大家一齐共同检讨三月修行的得失,通常是自举所犯过错,而不是自述功德。详言之,即若自知已过,便自行陈说,若自不知过,则“恣任僧举”。自恣时之白文为:“大德长老,或见我过,或闻我罪,或疑我犯,恣任所举,哀愍我语,我当忏悔”(——这是何等的境界!修行人当如是为护法身慧命,不顾世间虚假颜面,如是庶几速与“无我智”相应乎!然而末法时期,这种自恣之法,早已不能行了!)
【义贯】
“复有无量”的“辟支”佛乘已证道果的“无学”圣人,“并其初”发“心”的学人,一“同来”到“佛所”,正“属”(值遇)“诸比丘休”止一切活动,结“夏”安居三月完毕,正要作“自恣”(自我检讨)的时候。
【十方菩萨咨决心疑,钦奉慈严,将求密义。即时如来,敷座宴安,为诸会中宣示深奥,法筵清众,得未曾有。】
【注释】
“十方”:四方(东、南、西、北)加四隅(东北、东南、西南、西北),再加上、下,称为十方。
“菩萨”:大道心有情,详如经题中释。
“咨决心疑”:“恣”,询、问。“决”,决断、解决。“心疑”,心中的疑惑、疑问。又,疑在唯识五位百法中为六大根本烦恼之一。(六大根本烦恼为:贪、嗔、痴、慢、疑、恶见。以“疑”能令人于正法、正理心生犹豫,而踟蹰不前,不得安心如法修行,因而令心恼乱不安,故为一大烦恼。一切修行人皆应速求善知识决疑——决断心中疑惑,永断疑网,否则智眼永远被疑惑所障,不得开显。)此言:来咨问决断心中之疑惑。
“钦奉慈严”:“钦”,敬也;又钦,重、殷重也。“奉”,奉事。“慈”,母。“严”,父。此言:诸菩萨众,皆敬事如来,如奉事父母一般敬重、殷勤。
“将求密义”:“将”,欲、想要。“求”,请问、请示。“密义”,此与《六祖坛经》中,道明法师问六祖大师:“上来密语密意外,还更有密意否?”中的“密意”相同。密义为秘奥之道理,此理因为凡愚障重不解、不相应,恐生疑谤,故如来不常开示,唯对大根器人说。以不常开示,故称之为“密”。又,此理幽隐高深,为如来自行境界,非凡外权小能知能解,故称之为“密”。然而此“密”,虽为“如来密因”,不与他共,而此密实为一切众生本具、共有,故六祖答道明上座云:“若汝返照,密在汝边。”是故,此密虽各人皆有,然迷而不悟、不知不觉,故非密成密,须求善知识指示,乃得开解、知见。
“敷座宴安”:“敷”,铺也。“宴”,即安也,恬然安祥寂静之义。“安”,安坐,身心不动。
“法筵”:“筵”,同宴、席也。法筵,犹法席。以法会为供给大众法食,故如同宴席。
“得未曾有”:从来没有这么欢喜过;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好的道理。
【义贯】
此时,“十方”世界的诸大“菩萨”,都为了向如来“咨”问,以求“决”断“心”中的“疑”惑,而来“钦”敬“奉”事如“慈”母“严”父的佛世尊(以如来为一切众生之法身父母故。)“将”欲“求”乞如来开示无上“密”要之“义”理。就在这时(“即时”)“如来”自行“敷座,宴”然“安”坐,身心不动,而“为诸”与“会中”之法众,“宣示深奥”之理,而令此“法筵”中的“清”净大“众”,皆“得未曾有”之法喜。
【迦陵仙音遍十方界,恒沙菩萨来聚道场,文殊师利而为上首。】
【注释】
“迦陵仙音”:“迦陵”,全名为迦陵频伽,义为妙声,是一种鸟名,此鸟之音和雅,令听者皆观悦;在此为比喻如来的法音,如来梵音和雅,闻者莫不欢悦。“仙”,为大仙,指如来。仙之原义为已成正果之修行人。
“道场”:有二义,一为修道之场所,二为讲道、传道之场所。这里指祗桓精舍,为众僧自咨办道,及如来宣说正法之场所。又,有人修道、有人传道之处,即是道场,然若无“道”,纵有种种庄严具,亦不得谓为真实道场。又,直心、深心、菩提心等,是菩萨道场。
“文殊师利”:义为妙吉祥,以其出生时有十种祥瑞。文殊主大智,曾为七佛之师,其本为过去龙种尊王佛,现在为北方之观喜摩尼宝积佛,未来成佛,名为普现如来。
“十方界”:为十方之佛世界。一佛世界为一三千大千世界。
【义贯】
世尊如“迦陵”频伽鸟的大觉金“仙”之美妙梵“音”,普“遍”至于“十方”佛世“界”,于是十方如“恒”河“沙”数一般的无量“菩萨”,皆闻声而“来聚”集于此祗园“道场”,此菩萨众中,以“文殊师利而为上首”。
【时波斯匿王为其父王讳日营斋,请佛宫掖,自迎如来,广设珍馐,无上妙味,兼复亲延诸大菩萨。】
【注释】
“波斯匿王”:“波斯匿”,义为月光,波斯匿王在过去龙光佛的时候,与释迦菩萨同为地上菩萨;那时释迦位居第八地,而波斯匿王为四地菩萨。今释尊成佛,他就大权示现,内秘菩萨行,外现国王身,以助佛法化。
“讳日”:即忌日,即去逝之周年纪念日。此日之所以称为忌日的原因,是因为在这一天有许多避忌或忌讳之事,也就是不可作或不该做之事,尤其是歌舞、饮酒、欢乐之事。因为此日既然是先亡之纪念日,理应哀悼,以示敬意及孝顺之义,何况还在这天大肆畅饮、笑谈、欢乐。
“营斋”:营,办。“斋”:素食饭菜。在父亲的忌日那天供佛及僧,是为了增进亡父的冥福。又,众僧自恣之日,亦即佛欢喜日;在《盂兰盆经》中,佛告目犍连,可于是日斋僧,以救拔其母,故波斯匿王遵教于此日设供,而修孝顺。
“宫掖(yè)”:宫殿中之旁舍,称为掖庭。
“亲延”:“延”,请也。“亲”,亲自。国王亲自延请诸大菩萨,而非派人去请,表示十分尊重菩萨。
【义贯】
那“时”,“波斯匿王为其父王”的忌日(“讳日”)而“营”办素“斋”,敦“请佛”到他的“宫”中之“掖”庭里受供;波斯匿王亲“自”到祗桓精舍“迎”请“如来”,“广设珍馐”皆为“无上”之“妙味”;国王并(“兼复”)“亲”身去“延”请“诸大菩萨”。
【城中复有长者、居士,同时饭僧,伫佛来应。】
【注释】
“长者”:在佛法中称长者,不只是说年纪高,而是应具有十德,方才配称长者:一、姓贵;二、位高;三、大富;四、威猛;五、智深;六、年耆;七、行净;八、礼备; 九、上叹;十、下归。
“居士”:居家修道之士,即优婆塞、优婆夷。佛法中,须正式于僧中受三皈、五戒,方得称为优婆塞、优婆夷。
“饭僧”:设斋饭供僧。“饭”,在此为动词。
“伫佛来应”:“伫”,等待。“应”,应供。“伫佛来应”,在此之义为:城中长者及诸居士,知国王亲自供佛,则各地一定有很多僧众及菩萨来应供,他们在门口等待,希望佛慈悲,分派一些弟子及菩萨圣众让他们供养,以修无上之福。因为国王如不请佛,平常便不可能有这么多圣僧齐集一地,接受供养,所以这是一个很稀有难得的修福机会。
【佛敕文殊分领菩萨及阿罗汉,应诸斋主。】
【注释】
“敕”:诫也、教也、令也。
“分领”:分配、领导。因文殊为诸菩萨之上首,所以佛命文殊作分派之工作,诸菩萨及阿罗汉皆能信服。
“斋主”:供斋之主人。
【义贯】 本节从略
第三节 阿难示堕
【唯有阿难先受别请,远游未还,不遑僧次;即无上座及阿阇黎,途中独归。】
【注释】
“阿难”:全名为阿难陀,义为庆喜,为佛之堂弟,白饭王之子。阿难为在佛成道之日出生,佛的父王净饭王听到太子成道,又听皇弟得子,实为一门双喜,故赐小王子名为庆喜。
“别请”:“别”,特别,个别。指在家居士于僧众中,特别指定某僧接受供养,称为“别请”。又,由僧众中别请四人以上,称为“别请众食”。出家人接受在家人之斋食供养,必须依照僧腊,次第赴请(相对于“别请”而言,这称为“僧次请”),这样才如法;应知于平时受别请是戒律上所禁止的,犯者得波逸提罪。因为施食之利养是属于十方僧的,若受别请,即是取十方僧物,故大小乘律皆禁之。然而受“别请”亦有开缘(即于某些特别情况下,受而不犯),如病时、行时、作衣、施衣等时,无犯。现在因为是自恣时,即是施衣之时,故阿难可受别请而无犯。
“不遑(huáng)僧次”:“遑”,及,赶上。“次”,列。阿难因受远地之人别请,而赶不及参与众僧之列。
“上座”:《毘尼母经》说:出家戒腊从二十夏到四十九夏,称为“上座”;(零夏到九夏称“下座”;十夏到十九夏称“中座”;戒腊五十夏以上称一切沙门、国王所尊敬,称为“长老”)。又,依《阿毘达磨集异门足论》,有三种上座:
1、生年上座——即戒腊二十夏以上者。此“生年”非指世间之年纪,而是指“出世间”之年纪,盖佛说出家受具足戒,才是真生,以于法中出生,故出家受具名为“生年”,非关世俗之年龄。2、法性上座——为已证得涅槃法性之阿罗汉,不问其老少、戒腊,皆得为上座。3、世俗上座——即大族大姓出身,有大眷属、大徒众、众所推尊者。
“阿阇黎”:梵文(Acarya),又译为阿阇黎耶,义为执范师,为能矫正弟子行为,并为其轨则、师范的高僧之敬称。据《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载:阿阇黎有五种:
1、 出家阿阇黎:为出家时授与沙弥十戒之师。
2、 羯磨阿阇黎:为受具足戒时之羯磨师,又称“受戒阿阇黎”。
3、 教授阿阇黎:于受具足戒时,屏处问遮难,教令乞戒,及教授威仪之师。
4、 授经阿阇黎:学人从其教授经典、法义,乃至四句偈者。
5、依止阿阇黎:比丘依之而住,乃至一宿者。
以上为显教之阿阇黎,此外尚有密教之“真言阿阇黎”,又称金刚阿阇黎。《大日经疏》卷三说:若对曼荼罗之种种支分,乃至一切诸尊、其真言、手印、观行及悉地,皆悉通达,得传法灌顶者,是名为阿阇黎。
“途中独归”:律制比丘五夏未满,不得暂离依止。今阿难出家已十二年,故得无上座或阿阇黎相伴而独行。
【其日无供,即时,阿难执持应器,于所游城次第循乞。】
【注释】
“其日无供”:即那一天在路上,没有人请他到家里受供养。
“应器”:梵语为钵多罗,义为“应法器”,也就是钵。因为僧人之钵,于体、色、量三者,都须“应法”(即合法、如法),故称为应法器、简称应器。钵之体(亦即材质),有铁、瓦(即陶、瓷)二种;钵之色,熏成黑赤色、或孔雀咽色、或鸽色;钵之量:应已之食量而为,极大亦不可超过三升,最少也要能容下一升半。
“次第循乞”:“循”,顺也。僧众分卫(即乞食)时,不拣别净秽贫富,顺著门户之次第而行乞。
【义贯】 本节从略。
【心中初求最后檀越以为斋主;无问净秽、刹利尊姓,及旃陀罗,方行等慈,不择微贱,发意圆成一切众生无量功德。】
【注释】
“心中初求”:“初”,本来之义。
“最后檀越”:“檀越”一词为华梵合并。“檀”,梵语檀那,布施之义。“越”,超越。以行布施,而获福报,得超越贫穷之海,故称施者为檀越。“最后檀越”,因大家都已准备供佛及僧,剩下还没有准备供的,阿难称为最后的檀越。
“无问净秽”:小乘乞食,一向避开五种人家:一、官家;二、倡优家;三、屠户;四、沽户(卖酒家);五、淫舍。阿难因发心等慈,所以决定不避秽户。
“刹利”:全文为刹帝利,义为王种,这便属“净家”。
“旃陀罗”:义为杀者,即是以杀为业者,是为“秽家”。
“方行等慈”:“方”,法也,效法之义,谓效法佛菩萨而行平等之慈心。
“发意”:即发心。
【义贯】
阿难“心中”最“初”只“求最后”一家尚未供佛菩萨的“檀越”家,“以为”他的“斋主”,而“无问”其家是“净”家还是“秽”户,是属“刹利”的“尊姓”之族,“及”行杀为业的“旃陀罗”秽种,意欲效法(“方行”)佛菩萨之平“等慈”心,而“不”拣“择”低“微”下“贱”种姓之人家,“发意”要“圆”满“成”就“一切众生无量”之“功德”。
【阿难已知如来世尊诃须菩提及大迦叶,为阿罗汉、心不均平;钦仰如来开阐无遮,度诸疑谤。】
【注释】
“世尊”:梵文为薄伽梵。因如来十号具足,能为六凡、三乘、九法界之所尊敬,故称世尊。
“如来世尊诃须菩提及大迦叶”:须菩提认为富人好逸乐,难修行,故今世福报受尽,来世堕于恶道,为愍此等,故舍贫乞富,令来世不堕落。大迦叶的想法正好相反:他认为穷人因为累世不修福,故世世贫穷,因而更加无法修行而超脱贫苦;因此大迦叶舍富就贫,令种善根。这两位尊者之用意虽善,但心却不平等,故为世尊所诃。
“无遮”:无遮限(亦即没有预设什么限制)之慈心,究竟平等。
“度诸疑谤”:若专向贫人求乞,必致招俗人疑心;若专向富人求乞,则会招来毁谤。平等行乞则可度脱众生的疑谤之心。
【义贯】
这是由于“阿难”早“已知如来世尊诃”责过“须菩提及大迦叶”两位尊者,说他们身“为阿罗汉”之圣者,而对待众生之“心”却“不均平”,有所偏颇。
阿难心中非常“钦”敬“仰”慕“如来”所“开”示“阐”明的“无”有“遮”限的等慈之心,如是更可“度”化“诸”众生的“疑”心及诽“谤”,令不造罪。
【经彼城隍,徐步郭门,严整威仪,肃恭斋法。尔时阿难,因乞食次,经历淫室,遭大幻术。摩登伽女以娑毗迦罗先梵天咒摄入淫席。淫躬抚摩,将毁戒体。】
【注释】
“城隍”:“隍”,为城外的壕沟;无水的称为城隍,有水的叫城池。
“徐步郭门”:“徐步”,安祥慢步。“郭门”,护城之门内门称为城门,外门称为郭门。
“肃恭斋法”:肃穆恭敬,敬持化斋之法仪。
“大幻术”:即虚幻之咒术,能变化物像,迷惑于人,令人失性,为其咒术之力所摄,不觉而随从其命。此幻术能咒令日月堕地,令梵天下降,威力强大,故名之为大幻术。
“摩登伽”:义为小家种,或下贱种,为其母之名,其女名为钵吉蹄,义为本性,谓虽堕为淫女,然本性不失。
“娑毗迦罗先梵天咒”:“娑毗迦罗”义为黄发,又译为黄发外道。“先梵天咒”,此派外道伪称其咒为过去梵天所授。黄发外道将此咒传给摩登伽。
“摄入淫室”:摩登伽女因见阿难具佛之二十相好,心生爱染;又因过去五百世曾与阿难为夫妇,爱业所感,一见欢喜,不能自已,必欲与之结为夫妇。便求其母满其所愿。于是其母便持咒修法,引摄阿难,阿难不觉为咒力所摄,心意恍惚,入于其家室、更至于摩登伽女之寝席。
“戒体”:即是受戒之时,登坛白四羯磨竟,所得之妙善无漏色法,称为无作戒体。
【义贯】 本节从略
如来知彼淫术所加,斋毕旋归,王及大臣、长者、居士俱来随佛,愿闻法要。
【注释】
“斋毕旋归”:通常佛受斋供后,都会为斋主说法,令其除得福之外,更得智慧,以令速入菩提解脱之道。“旋”,立刻。今日如来斋毕,便马上要回精舍,必有非常之因缘。
“俱来随佛,愿闻法要”:因佛在受供处未开示法要,所以国王等人都随佛回到精舍,要听佛开示法要。
【义贯】 本节从略。
【于时,世尊顶放百宝无畏光明,光中出生千叶宝莲,有佛化身结跏趺坐,宣说神咒,敕文殊师利将咒往护;恶咒消灭,提奖阿难及摩登伽,归来佛所。】
【注释】
“提奖”:“提”,提携;[奖]劝勉也。
【义贯】 本节从略
【诠论】
化佛居于佛顶,表尊中之尊,其所说之咒即为密中之密。“佛顶”代表诸佛之极果,而“宝莲花”则代表如来密因。“光”代表佛大无畏之智慧,故能破魔。“百宝”则代表佛所成就的无量功德。是故大佛顶法为最殊胜之法,显密皆然。
第四节 阿难请定
【阿难见佛,顶礼悲泣,恨无始来一向多闻,未全道力。殷勤启请十方如来,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禅那,最初方便。】
【注释】
“无始来”:长久以来,言时间之久远。
“一向多闻”:佛赞阿难有八不思议,其中之一为“法不再问”,义即:阿难闻佛说法,一听便记住,从不忘失一字,故为佛弟子中之“多闻第一”。
“未全道力”:“全”,完全,究竟成就之义。“道力”者,定慧之力;又,道力为成就三十七助道品所得之力用,称为道力,而三十七品,从四念处开始,主要都是在修定或定慧等持。故“道力”具言之即定慧力,简言之即定力。若有定力所持,便不会被邪咒所摄,即不会有示堕之事发生。
“妙奢摩他、三摩、禅那”:阿难此时不知十方如来得证菩提所修的定之名称为何,故姑举此三种定之名而言,然实不了其中底蕴,只知其神用之奥妙,甚至可以放光,动地、化佛、救苦,故称之为“妙”,这个“妙”字在此贯其下之三个定名,只是经文避免繁复而省略,具言应是:妙奢摩他、妙三摩、妙禅那。这三个,虽然都是定的名称,但是有差别的:
一、奢摩他:梵文Samatha,义为止,止息乱心之义,若得奢摩他,即是所谓得定。这是一般修定的第一步功夫。
二、三摩:梵文全文为三摩钵底Samapatti,义为观。通常修定的程序是先止后观,亦即先修奢摩他,令心得定后,再修观,开大智慧,破除烦恼。
三、禅那:梵文Dhyana,此为止观双运之法。禅那亦可为一般定的通称或总名,代表所有的禅定。若以三观而言,则奢摩他为空观,三摩钵底是假观,禅那为中观。
“最初方便”:“方便”即法门,此亦即最初入手的法门。
【义贯】
“阿难”被文殊菩萨带回来,“见”到“佛”以后,便五体投地“顶礼”佛足,“悲”伤啜“泣”,悔“恨”自己从“无始”以“来”,“一向”只于教理上求“多闻”多知,而“未”能亦于思修上成“全”定慧“道”之“力”。于是“殷”切“勤”谨地“启请”世尊开示,“十方如来”之所以“得成”就无上“菩提”,所修之奥“妙”的“奢摩他”,或微妙的“三摩”钵底,或神妙的“禅那”等,这些佛定的“最初”入门的“方便”法门。
【于时复有恒沙菩萨及诸十方大阿罗汉、辟支佛等,俱愿乐闻,退坐默然,承受圣旨。】
【注释】
“于时”:于此时,当此之时。
“承受圣旨”:“圣”,圣人,指佛;“旨”,意旨,所言之要旨。
【义贯】 本节从略
【诠论】
因为阿难问的是佛定,也就是佛所行的境界,所以不只是阿难或初发心人,及未证道者想听,连十方的大阿罗汉及菩萨等,也都想知道如来所行境界。
【尔时,世尊在大众中,舒金色臂摩阿难顶,告示阿难及诸大众:“有三摩提,名大佛顶首楞严王,具足万行;十方如来一门超出,妙庄严路。汝今谛听!”
阿难顶礼,伏受慈旨。】
【注释】
“尔时”:那时。
“舒金色臂”:“舒”,张开。“金色臂”,如来三十二大人相之一为“身黄金色,如紫磨金”(见《中阿含经》卷第十一:《三十二相经》第二——大正藏卷一,四九三页——四九四页)。故佛身金色,为佛世尊在大小乘经典中,皆如是金口亲说,并非神话,或今世学者所谓“神格化”。(作)为佛弟子,于佛亲言,应一心谛受,不应依于凡夫六根境界以判圣人境界,而妄生疑、不信。
“三摩提”:梵文(Samadhi),又译为三摩地,中国古代又省译为“三昧”(而“三昧”一词虽是简便,实是讹化)。三摩地义为等持,“等”为定慧均等,又称为等引或等至,为一切禅定修行最高成就之总名,亦即于一切禅定修习成就时,便得三摩地,但由于所修的法门不同,而有种种不同的三摩地(三昧),如念佛三摩地、法华三摩地、般舟三昧、一行三昧、如幻三昧等,而本经中佛所开示的,即“大佛顶首楞严三昧”,亦即是佛定,或首楞严大定。
“大佛顶首楞严王”:以此三昧为依于佛顶,力用无上,为诸定之最上者,故称为王。又此定为依于如来本修密因(亦即如来藏性)而起修,故此三昧之行者,须先悟了本具之性,方得真修。
“具足万行”:因为此“首楞严王”,不但具足一切三昧,乃至具足诸波罗蜜,所以六度所摄之万行,具在其中。
“十方如来一门超出,妙庄严路”:“一门”,即此首楞严金刚三昧门。“超出”,为超越出过九法界之二种生死(分段生死和变易生死)。“妙庄严路”,为殊妙庄严之修行路,因此中行人,以首楞严之定慧而自庄严,故称庄严;又此三昧,可引导行人,速历六十位修证,速达无上菩提,速获法身,无量庄严,故称此法门为妙庄严路。
【义贯】
“尔时”(那时),“世尊”即“在大众”之“中”,“舒”张其紫磨“金色”的手“臂”,而“摩阿难顶”,并“告示阿难及诸大众”说“有”一种“三摩提”,是如来所行,“名”为“大佛顶首楞严王”,此三昧即“具足”一切波罗蜜及阿难所问之三观等“万行”,“十方如来”以此“一”妙法“门”,而得直“超”越“出”过九法界二死,达于无上殊“妙庄严”境界之修行“路”。“汝今”应舍虚妄分别之心,而以真心“谛听”谛受。于是“阿难顶礼”而“伏”地听“受”如来“慈”悲大法之妙“旨”。
【诠论】
在此,如来即正答阿难,佛所行定之名,既非奢摩他、或三摩钵底,亦非禅那,而是大佛顶首楞严三昧,因为阿难所说那三种定,是一般藏教及通教行人所修。佛之所修,非比寻常,乃一乘圆顿之法。
又,此节经文,系依圆瑛法师所言,应置于此处,经文方得顺畅;虽然以前流通本都是放在“七处徵心”中,第一番破“执心在身内”以后。本人觉得圆瑛法师所言甚是,故亦从之,读者请详。
第五节 七处徵心——七处破妄(令明真心)
A﹒引言
【佛告阿难:“汝我同气,情均天伦;当初发心,于我法中见何胜相,顿舍世间,深重恩爱?”阿难白佛:“我见如来三十二相,胜妙殊绝,形体映彻,犹如琉璃;常自思惟:此相非是欲爱所生。何以故?欲气粗浊,腥臊交遘,脓血杂乱,不能发生胜净妙明紫金光聚——是以渴仰,从佛剃落。”】
【注释】
“同气”:同一祖宗之气脉、气血、气质。
“情均天伦”:“均”,同也。在感情上犹如同胞兄弟。
“顿舍世间深重恩爱”:“恩”,特指父母;“爱”,指妻子、兄弟、奴婢等,以及其他一切如名位、田产、舍宅等。
“如来三十二相”:这是百福庄严之相,如来于因地中修百福,果地方成一相,从“足下平满相”,到顶上“肉髻相”,共有三十二相。详如《中阿含》卷十一;《三十二相经》,或《三藏法数》。
“形本映彻”:“映”,照,发亮。“彻”,透彻、透明。
“何以故”:为什么?
“粗浊”:“粗”,粗也。
“腥臊交遘”:“腥臊”,腥臭之气味,“交遘”,交合。
“脓血杂乱”:“脓”,指父精。“血”,指母卵。
“剃落”:剃发有四义:一、离我相贪爱;二、清净;三、平等;四、断烦恼。
【义贯】
“佛告阿难:汝”与“我”为属“同”一祖宗之“气”血传承,“情”感则“均”如同胞之“天伦”。(因此你老实对我说,不要客气,不要顾忌什么——因为我们是自己人嘛!)“当”你于最“初发心”时,“于我”佛“法中”,是“见”到了“何”等殊“胜”之“相”,才令你“顿舍世间”之“深重”的父母亲“恩”及男女等之“爱”而出家?
“阿难白佛:我”是因为“见”到“如来”之“三十二相”如此“胜妙殊”特超“绝”一切,“形”貌“体”质内外“映”照透“彻”,“犹如琉璃”一般。因此我便“常”常“自”己如是“思惟”:如来“此”极其清净之“相”绝“非是”由世间之淫“欲”染“爱”之“所生”,“何以故”?因为淫“欲”之“气”分“粗”重污“浊”,味道极其“腥臊”之男
师兄在修行楞严经的过程中,在多多的念诵和体会其中含义的时候,就是能够有所体会的,而且师兄也是可以知道念诵楞严经对我们的帮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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