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才子元稹,多情薄情亦深情
要论才情,元稹绝不输于好友白居易。他著作丰赡,有诗歌,有传奇,有乐府,传世诗歌三百八十多首,最善状咏风态物色。一代文宗令狐楚赞他是“今代(中唐)鲍、谢。”他的才名远播朝野,流放荆蛮十年间所作诗篇,江南士人传读,一时纸贵。连宫中的嫔妃都以元稹诗谱曲,称他为“元才子”。而元稹最为知名的要数他为悼念亡妻韦丛而写的悼亡诗,其艺术成就极高,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赞曰:“微之以绝代之才华,抒写男女生死离别悲欢之感情,其哀艳缠绵不仅在唐人诗中不多见而影响及于后来之文学者尤巨。”
然而元稹在当时及后世的口碑却远不如白居易,原因之一是时人疑他为谋高位,变节投靠宦官,又以巧文媚上以博恩宠。此间实情错综复杂,三言两语难以说清,留待后考。原因之二就是元稹薄情。元稹虽有“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之感人之语,然而他一生中并非只韦丛一位夫人,韦丛死后,他亦续娶并纳妾。且观其诗文即言行,似乎对韦丛以外的女人亦用情颇深。这在那个时代本不是什么稀罕事,然而后人对照他曾写过的爱情宣言时,难免会有如咀沙砾之感。
本文就来细论一下元稹与他生命中几位女人的事迹,是非曲直,由君评判吧!
扑朔迷离的崔莺莺
元稹著有传奇《莺莺传》,亦称《会真记》,描写了张生与崔莺莺恋爱,然后又将她抛弃的故事。唐贞元年间,有位俊爽才子叫张生,游览蒲州时寓居普救寺,遇到崔家寡妇郑氏携家人回长安路过此处,也暂住普救寺。不巧发生兵乱,幸得张生周旋,郑氏才免遭劫难。事后郑氏设宴感恩,席上张生认识了郑氏之女崔莺莺,当时就被迷得神魂跌倒。本来凭着救命之恩,张生若向郑氏求娶崔莺莺,郑氏未必不应允。可张生嫌迎亲嫁娶的程序太费时间,不愿久等,直接求助于崔莺莺的侍女红娘。红娘教以诗文传情。起初崔莺莺拘于礼教约束,不敢表露心迹,但在张生的不懈追求下,终于决定追求自己的爱情。她与张生私会于西厢下,委身于他,从此“朝隐而入,暮隐而出”。
张生不愿自己求亲,反让崔莺莺向母亲请求。崔莺莺无法启齿,终致二人婚事不成。不久张生西去长安,崔莺莺亦不挽留。数月后张生再回蒲州,再以文章挑逗,但崔莺莺此时已明张生心迹,忧愁终日。二人临别时,崔莺莺痛言道:“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乱之,君终之,君之惠也;则殁身之誓,其有终矣,又何必深感于此行?”崔莺莺虽已明了自己被抛弃的遭遇,然后他话中仍渴望张生能够善始善终,给她一个名分。可张生毫无表示,第二天就走了。
张生应试不中,滞留京城,闲暇又写信给崔莺莺,并送去花粉和口红。崔莺莺回信不卑不亢,诉说当初对爱情的渴望,后悔不该早早委身。然而言辞中仍表露出对张生的情谊,对于爱情,还抱有一丝希望。她还寄上玉环、乱丝等以示对爱情的忠贞。可张生不以为意,将崔莺莺的信拿给朋友看,使友人据此倡和,这之后,二人是“渐行渐远渐无书”,那份感情也被张生划上了无情的句号。
本来男子始乱终弃的故事在唐朝极其寻常,时人没有非议,后人亦没必要横加指责。可是张生事后不但毫无愧意,还极其不要脸地说道:
“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不为雨,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张生恬不知耻地将崔莺莺比作“尤物”,认为她是红颜祸水,谁娶谁倒霉。自己与她断绝关系,倒也算悬崖勒马、善于补过了。真乃无耻至极。对于此段,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评曰:“文过饰非,遂堕恶趣。”
看到这里有人会说:“《莺莺传》只是元稹写的传奇,负心汉是张生,又不是元稹!”诚然,艺术高于现实,但也脱离不了现实。严格意义上来将,一切文学作品都属作者的“自传”,能展现作者的思想、审美及情感倾向。《莺莺传》中的情节,虽不可能都是元稹亲身经历过的,但张生的身上定然或多或少地有着元稹的影子。
自宋以来,学者多认为《莺莺传》是元稹的自传体小说,陈寅恪《读莺莺传》说:“《莺莺传》为微之(元稹的字)自叙之作,其所谓张生即微之之化名,此固无可疑。”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亦云:“《莺莺传》者,即叙崔、张故事,元稹以张生自寓,述其亲历之境。”然而亦有学者仔细考据元稹生平,找出“元稹自叙说”的诸多破绽,由此判定张生并非元稹,他只是元稹虚构出来的一个艺术形象而已。
往日之事,已如云烟,今人再怎么追索恐怕也难以得见全豹,真情如何,还是留给博学者详考吧。
一生挚爱韦丛
元稹虽出身书香门第,但父亲在他八岁时就不幸去世,其母郑氏只好带着他去凤翔投靠娘家。这之后元稹的生活十分艰难,其《同州刺史谢上表》中自叙曰:
“臣八岁丧父,家贫无业,母兄乞丐以供资养,衣不布体,食不充肠。幼学之年,不蒙师训,因感邻里儿稚,有父兄为开学校,涕咽发愤,愿知诗书。慈母哀臣,亲为教授。”
由此可见元稹的母亲郑氏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不但努力供给元稹衣食,还亲自教授诗书。后来元稹的好友白居易对郑氏大加称赞曰:
“今夫人女美如此,妇德又如此,母仪又如此,三者具美,可谓冠古今矣。”
元稹天赋过人,学习很快,九岁便能作诗,令长辈惊叹,加之他迫切渴望通过科举改变生活,故而他很早就走上了应举之路。
唐德宗贞元九年(793),十五岁的元稹明经及第。贞元十九年(803)春,二十四岁的元稹中书判拔萃科第四等,授秘书省校书郎。与他一同考中的还有他一生的挚友白居易。也是在这一年,元稹娶京兆尹韦夏卿之幼女韦丛为妻。时年韦丛二十岁。
关于这桩婚姻,后人多指元稹攀附权贵,其中陈寅恪的评价最为苛刻:
“微之所以弃双文(即莺莺)而娶成之(韦丛字),及乐天(白居易字)、公垂(李绅字)诸人之所以不以其事为非,正当时社会舆论道德之所容许。但微之因当时社会一部分尚沿袭北朝以来重门第婚姻之旧风,故亦利用之,而乐于去旧就新,名实兼得。然则微之乘此社会不同之道德标准及习俗并存杂用之时,自私自利。综其一生行迹,巧宦固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岂其多情哉?实多诈而已矣”。
“巧婚”的评价是否确实呢?先看韦夏卿的官职,时任京兆尹,即京城的长官,这样的官职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不久又改任太子宾客、检校工部尚书。太子宾客是东宫属官,官职不算高,而检校工部尚书则是个虚职。可见当时韦夏卿的仕途并不顺利,又据其诗文,可见他当时已有隐退之意。
元稹、韦丛结婚不久,韦夏卿改任东都留守,赴洛阳上任。韦夏卿疼爱幼女,遂带上女儿女婿一起到洛阳。时元稹尚未发迹,在洛阳没有宅邸,就住到了岳父家。三年后,韦夏卿就去世了。
这样看来,元稹与韦丛结婚似乎也未给他的生活带来多大改善,终韦夏卿在世,他也只是个校书郎。韦夏卿除了在经济上给他帮助外,仕途上似乎也帮不了他多少。
个人的观点是,要是元稹娶韦丛全是政治考量那是不客观的,但若说完全出于爱情,也不大现实。
白居易《唐河南元府君夫人荥阳郑氏墓志铭并序》中称当时“天下有五甲姓”,即崔、卢、李、郑、王。而仅次于“五姓七家”的就是京兆韦氏,其为关陇集团的核心成员,俗称“城南韦杜,去天尺五”。这些大族相互通婚,势力盘根错节,甚至连皇帝都不放在眼里。
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元稹做了韦氏的女婿,无形中就成了那些权力高层的“自己人”。要说这桩婚姻一点政治利益没有,那显然也是不可能的。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当年唐文宗为太子求娶郑氏之女,郑氏断然拒绝,将女儿嫁给了崔氏,而那崔氏的家长不过是个九品芝麻官。元稹父亲已亡,无权无势,能迎娶韦氏之女实属罕氏,想韦夏卿对元稹是很欣赏的。又根据元稹诗中对韦丛的描写,可见韦丛也是极为倾慕元稹的才华的,且心甘情愿与其过苦日子。韦丛对元稹,真爱无疑!
唐宪宗元和元年(806),二十八岁的元稹又与好友白居易同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元稹为第一名。他上疏言事,受到唐宪宗的赏识,但因锋芒太露,随即被贬河南县尉。不久母亲病故,元稹守孝三年。元和四年(809),元稹任监察御史。御史负责监察百官,观政得失,可见宪宗对他还是非常器重的。
是年春,奉命出使剑南东川。他在蜀地平反冤案,举报贪官,触犯了朝中官僚和藩镇集团。不久元稹即遭外遣——分务东台,被赶到了洛阳的御史台任职。正值仕途受挫之际,元稹再遭晴天霹雳。这年七月九日,他的爱妻韦丛不幸去世了。
元稹之伤悼之情,可从其诗文窥视无余。其《亡祭妻韦氏文》曰:
“夫人之生也,选甘而味,借光而衣,顺耳而声,便心而使。亲戚骄其意,父兄可其求,将二十年矣,非女子之幸耶?
逮归于我,始知贱贫,食亦不饱,衣亦不温然而不悔于色,不戚于言。
“他人以我为拙,夫人以我为尊;置生涯于濩落,夫人以我为适道;捐昼夜于朋宴,夫人以我为狎贤,隐于幸中之言。呜呼!成我者朋友,恕我者夫人。
“始予为吏,得禄甚微,以日前之戚戚,每相缓以前期。纵斯言之可践,奈夫人之已而。况携手于千里,忽分形而独飞。昔惨凄于少别,今永逝与终离。将何以解余怀之万恨?”
文中可知,韦丛嫁元稹前,过的是衣食无忧的富足生活,但嫁元稹后,过的却是贫苦的日子,但韦丛丝毫不抱怨,还对元稹多加勉励。元稹之悲,一是忆妻之贤,二是恨与妻同苦之后不能同甘。
两年后,元稹又作《遣悲怀三首》以抒对亡妻的思念:
其一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嫁黔娄百事乖。
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钗。
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
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其二
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
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
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其三
闲坐悲君亦自悲,百年都是几多时。
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词。
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
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此诗仍是回忆往事,诉说无限思念之情。末句“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尤为感人,也可见元稹深以未能让妻子幸福快乐为遗憾。蘅塘退士对此诗评价颇高:
“古今悼亡诗充栋,终无能出此三首范围者。勿以浅近忽之。”
而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的评价似乎更加深入、客观:
“所以特为佳作者,直以韦氏之不好虚荣,微之之尚未富贵,贫贱夫妻,关系纯洁,因能措意遣词,悉为真实之故。夫唯真实,遂造诣独绝欤!”
元稹又作《离思五首》,借物抒情,抒发了对韦丛刻骨的思念:
其一
自爱残妆晓镜中,环钗漫篸绿丝丛。
须臾日射胭脂颊,一朵红苏旋欲融。
其二
山泉散漫绕街流,万树桃花映小楼。
闲读道书慵未起,水晶帘下看梳头。
其三
红罗著压逐时新,吉了花纱嫩麴尘。
第一莫嫌材地弱,些些纰缦最宜人。
其四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其五
寻常百种花齐发,偏摘梨花与白人。
今日江头两三树,可怜和叶度残春。
其中第四首传诵最广,“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则是一句爱情宣言,表明自己从今以后对其他女人再无兴趣,然而元稹却没有真正做到。故清代王闿运《手批唐诗选》在末句批道:“所谓盗亦有道!”通俗地说,就是一本正经的厚颜无耻!
客观地评价,元稹对韦丛还是爱得很深的,但这种爱中夹杂着太多感激的成分,不够纯粹,也不够专一。然而韦丛作为元稹的原配正妻,她在元稹心中的地位是其他所有女人都无法相比的。在元稹心中,韦丛是他的家人,而其他女子,不过是替代品或玩物罢了。
与薛涛的姐弟恋
元和四年(809)年春,就在韦丛去世前不久,元稹以监察御史身份出使剑南东川时,他却与蜀地才女薛涛产生一段姐弟恋。
薛涛出身仕宦家庭,自幼读书写字,才识过人。父亲薛郧本在朝为官,因直言敢谏得罪权贵,被贬西川,不久病亡。薛涛孤苦无依,不得不凭借容色和音韵之才加入乐籍,成为了一名营妓。由于诗才出众,又通音律,薛涛深受蜀中官员喜爱,又与当时许多著名文人多有唱和。
贞元元年(785),韦皋出任剑南西川节度使,薛涛以《谒巫山庙》博得韦皋赏识。韦皋爱慕其才,不仅常命其侍宴,还让她参与一些案牍工作,协助处理公文。从此薛涛成为蜀中名人。有求于韦皋的官员多攀附薛涛,薛涛也并不回避,大肆收受贿赂。此举引起韦皋不满。加上薛涛与诸多文人交往甚密,韦皋一怒之下,将其贬到荒无人烟的蜀地边陲松州。薛涛内心后悔、失望、恐惧,于贬途中写下《十离诗》。诗中薛涛把自己比作是犬、笔、马、鹦鹉、燕、珠、鱼、鹰、竹、镜,而把韦皋比作是自己所依靠着的主、手、厩、笼、巢、掌、池、臂、亭、台,其卑微讨好之情令人唏嘘。韦皋见诗后心软,又将薛涛召回成都。
这之后,薛涛心如死灰,让脱去乐籍,独居于成都西郊浣花溪畔,终日赏花作诗以自娱,时与文坛才子倡和。
元和四年三月,意气风发的元稹来到蜀地。他大胆弹劾不法官吏,平反诸多冤假错案,在民间赢得了很高赞誉,薛涛自然不会不知。元稹也早闻薛涛的才名,特地约她在梓州相见。一见面,薛涛心中顿生涟漪,才子的俊朗外貌和出色才情彻底把她迷住了,已逾不惑之年的她再生出对爱情的渴望。而元稹见了薛涛,也在心中赞叹流言非虚。
没有太多的矜持和推就,元稹和薛涛很自然地就走到了一起,过起了同居生活。他们共游蜀地山水,一起吟诗谱曲,携手参见诗酒盛会,真乃神仙眷侣一般。迟来的爱情让中年薛涛感到无比幸福,在元稹的怀里,她时刻都如一个少女一般娇羞、甜蜜。她的《池上双鸟》就是她内心喜悦之情的真实写照:
“双栖绿池上,朝暮共飞还。
更忆将雏日,同心莲叶间。”
然而快乐的时光永远都是短暂的,仅仅三个月后,元稹就因得罪权贵而被调往洛阳御史台,离开了蜀地。薛涛自知元稹不可能给自己名分,只能默送元稹离开。这之后元稹与薛涛保持着书信往来,元稹有一首《寄赠薛涛》:
“锦江滑腻峨嵋秀,幻出文君与薛涛。
言语巧偷鹦鹉舌,文章分得凤凰毛。
纷纷词客多停笔,个个公侯欲梦刀。
别后相思隔烟水,菖蒲花发五云高。”
此诗夸赞薛涛之才,并诉说离别之苦。其中将薛涛比作卓文君,无形中元稹也将自己比作了司马相如。司马相如最终抛弃卓文君也恰与元稹相合。
薛涛人到中年,心中虽无奈,但她似乎也颇能理解元稹,对于离别之苦,她倒也没有哭哭啼啼,只是不断地以书信诉说衷肠。薛涛以木芙蓉皮为原料,加入芙蓉花汁,制成了一种便于写诗、长宽适度的彩笺,后称“薛涛笺”。这足见她的心境还是相当闲适的。
可是元稹因原配夫人韦丛的去世而长期陷于悲伤之中,与薛涛的书信往来也越来越少,直至断绝。薛涛顿生厌世之情,离开浣花溪,移居碧鸡坊,从此一袭道袍,熬度残生。大和五年(831)元稹暴病而亡,次年薛涛也闭上了双眼。
元稹之于薛涛,是生命中的希望,而薛涛之于元稹,只不过是一场美丽的邂逅。
安仙嫔与裴淑
元和五年(810),元稹与宦官刘士元在驿站争夺上厅,得罪了宦官。宦官势大,唐宪宗都不敢得罪,遂以“轻树威,失宪臣体”的罪名贬元稹为江陵府士曹参军。元稹由此开始了十年困顿的贬谪生涯。
此时的元稹极为凄惨,不仅疾病缠身,还要照料韦丛所生幼女保子。其《痁卧闻幕中诸公征乐会饮,因有戏呈三十韵》自叙曰:
“濩落因寒甚,沉阴与病偕。药囊堆小案,书卷塞空斋。
胀腹看成鼓,羸形渐比柴。道情忧易适,温瘴气难排。
治朣扶轻仗,开门立静街。耳鸣疑暮角,眼暗助昏霾。”
由此诗可见元稹当时的身体状况是非常差的,他在次年所作的悼念韦丛的《六年春遣怀八首》中亦诉说了幼女不知丧母之悲,任性哭闹令其劳神的凄苦情状。
在这种情况下,好友李景俭为元稹张罗纳江陵女子安仙嫔为妾,以照料元稹及其幼女。安仙嫔不懂诗文,亦非仕宦之后,注定不可能成为元稹的妻子,与其是元稹纳她为妾,还不如说元稹请了个生活助理。
不幸的是,元和九年(814)安仙嫔又去世了,元稹亦有悼念诗文,足见他对这位妾还是有点感情的。后安仙嫔所生子元荆又夭折,元稹作有《哭子十首》哀悼。
元和十年(815)三月,元稹再贬通州,其凄惨情状较江陵时有过而无不及。他初到通州就身患重病,几乎送命,当时连后世都安排好了。十月,元稹北上赴山南西道兴元府求医。在兴元,元稹娶裴淑为妻,并将韦丛、安仙嫔所生子女接到兴元,重新组建家庭。他的《景申秋八首》诉说了此时的遭遇:
“风头难著枕,病眼厌看书。无酒销长夜,回灯照小余。
三元推废王,九曜入乘除。廊庙应多算,参差斡太虚。
经雨篱落坏,入秋田地荒。竹垂哀折节,莲败惜空房。
小片慈菇白,低丛柚子黄。眼前撩乱辈,无不是同乡。
雨柳枝枝弱,风光片片斜。蜻蜓怜晓露,蛱蝶恋秋花。
饥啅空篱雀,寒栖满树鸦。荒凉池馆内,不似有人家。
病苦十年后,连阴十日馀。人方教作鼠,天岂遣为鱼。
鲛绽酆城剑,虫凋鬼火书。出闻泥泞尽,何地不摧车。
这裴淑想来家境也一般,不过她出身裴氏,嫁给元稹,倒也不算不相配。裴淑大抵也是一位贤妇,并没有因为生活潦倒而抱怨,而是默默地伴随元稹,相夫教子,做好一个妻子的本分。
元和十四年冬(819)年,元稹终于时来运转,受召回朝。次年唐穆宗即位,元稹备受器重,最终位至宰相。然而元稹不谙政坛斗争,不久就卷入党争的漩涡中,被贬为同州刺史。长庆三年(823),元稹调任浙东观察使兼越州刺史。
离开长安时,元稹依依不舍,作诗《初除浙东,妻有阻色,因以四韵晓之》赠妻裴淑:
“嫁时五月归巴地,今日双旌上越州。
兴庆首行千命妇,会稽旁带六诸侯。
海楼翡翠闲相逐,镜水鸳鸯暖共游。
我有主恩羞未报,君于此外更何求。”
诗中对妻子有勉励之意。此外元稹的《听妻弹别鹤操》《感逝》皆是赠裴淑的。大和四年(830)正月,元稹被贬武昌,裴淑与他同往,途中他安慰愁绪满怀的妻子,作诗曰:
“穷冬到乡国,正岁别京华。
自恨风尘眼,常看远地花。
碧幢还照曜,红粉莫咨嗟。
嫁得浮云婿,相随即是家。”
裴淑到底是名门之后,作《答微之》和曰:
“侯门初拥节,御苑柳丝新。
不是悲殊命,唯愁别近亲。
黄莺迁古木,朱履从清尘。
想到千山外,沧江正暮春。”
从这两首诗可以看出,不管元稹还是裴淑,对于这次贬谪并没有太多的哀伤,心境反而是比较豁达释然的。元稹次年去世,在他人生的最后时刻,能有这样一位贤妻相伴,他也该知足了。
商玲珑与刘采春
关于元稹与商玲珑的事迹,史籍并无确切记载,民间则流传甚广,其真实性莫衷一是,看官自辩。
元稹出任越州刺史时,好友白居易正任杭州刺史。越州、杭州相近,故元稹常去会友。文人相会,总免不了歌舞女妓。商玲珑是杭州官妓,才色俱佳,为白居易所占。元稹一见商玲珑就为之倾倒,遂向白居易开口,希望借商玲珑到越州玩玩。白居易答应是答应了,但要求一个月后立即送还。
但民间传说白居易并未答应将商玲珑借给元稹,元稹不死心,遂直接跳过白居易,作诗谱曲来诱惑商玲珑。不得不说,在作诗挑逗女子方面,元稹是个人才,不久商玲珑就被撩拨得春心荡漾,竟瞒着白居易跑去越州与元稹私会,一月方回。
白居易得知后大怒,削去了商玲珑官妓妓籍。商玲珑生活无依,只得再去越州找元稹。元稹起初还为其安顿,给她生活费,后来时间一长,就连面都不见了。无奈之下,商玲珑沦为野妓,后又回到杭州,洗尽铅华,开了一家小酒馆。
至于刘采春,本非风尘女子,只是一个伶人。刘采春是淮甸(今江苏淮安)人,伶人周季崇之妻,她既擅长参军戏,又善歌,是当时名满江南的女艺人。
参军戏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戏曲形式,由优伶演变而成。东晋十六国时期,后赵一个参军官员贪污,时人就令优人穿上官服,扮作参军,让别的优伶从旁戏弄,参军戏由此得名。一般是两个角色,被戏弄者名参军,戏弄者叫苍鹘。其表演形式跟今天的相声非常相似,一个捧哏加一个逗哏。到了晚唐时,参军戏发展为多人演出,戏剧情节也比较复杂,除男角色外,还有女角色出场。刘采春与周季崇及其弟周季南组成家庭戏班,四处演出,轰动一时。
刘采春不仅会演、会唱,还会创作,可谓全能型艺人。《全唐诗》收录刘采春所作六首《啰唝曲》,她也因此与李冶、薛涛、鱼玄机并列为“唐代四大女诗人”。 《啰唝曲》上佳者如下:
不喜秦淮水,生憎江上船。
载儿夫婿去,经岁又经年。
莫作商人妇,金钱当卜钱。
朝朝江口望,错认几人船。
中晚唐商业发达,商人们为了逐利而四处奔波,与妻子异地分居,这就导致怨妇成群,生活不睦成为当时的普遍现象。白居易《琵琶行》中的琵琶女就是一位“商人妇”。而刘采春的《啰唝曲》就抓住了这一社会热点问题,以第一人称诉说“商人妇”的哀怨,故而能引起广大女性的共鸣。
元稹任越州刺史时,刘采春来到越州演出,名重一时。作为越州的最高长官,元稹结实刘采春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刘采春的才华已经够让大才子元稹吃惊的了,而她的容貌更令元稹称赞,其《赠刘采春》曰:
新妆巧样画双蛾,谩里常州透额罗。
正面偷匀光滑笏,缓行轻踏破纹波。
言辞雅措风流足,举止低回秀媚多。
更有恼人肠断处,选词能唱望夫歌。
此诗大赞刘采春的貌与才,隐有倾慕之意。也正因为这首诗,元稹与刘采春的绯闻也渐渐传开了,民间传说元稹霸占刘采春达八年之久。然而真相如何,无人得知,什么刘采春为情而死,只不过是推理臆测而已。
观元稹情史,说他是位风流才子可谓名副其实,但他的多情似乎又与白居易之流不同,在每一位女子身上,他似乎都付出了感情,而并非只是单纯的玩弄。起码我们从他的诗作中,可以看出他的情真意切。他似乎很擅长用自己的才华来博得女子的芳心,而在佳人死后、别后,又极善用诗词来表达哀悼、思念之情。若要说他的那些诗作皆为沽名钓誉而作,则他的虚伪和情感造假的本事就让人恐怖了。反正我个人我大相信世上有长这样的人。
再观元稹一生宦海沉浮,可知他是一个极其张扬而又十分感性的人。仕途得意时,他意气风发,仕途坎坷时,他悲伤沉沦。对于喜爱之人或物,倾尽心力,而一旦旧情不再,直接挥手作别,毫不拖泥带水。用一句流行语来形容,那就是“爱过”。爱是有的,但已是过去式了,人生永远都要向前看。
或许可以说,元稹对每一位女子都是深情的,用心去爱的,但是当时社会的风气以及他才子的身份使他不可能对某一位女子做到从始而终。此女活着尚难做到,更别说已逝了。在情感方面,后人也不必对元稹苛求太多,起码他还有情,虽然时而泛滥,时而薄浅,但总比没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