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诚事件爆发之后,很多人站出来批评、反思。也有出家人对发声的居士表示呵责,认为这种事应当“僧事僧决”,不容僧团外的人士插手,甚至对法律程序介入都感到不满。
僧事僧决,本来是佛陀所定的制度,出家人有这个要求没什么不对。但是,真正实践起来,我们发现,要想落实这个制度,却是需要条件的。
第一,僧团内部必须真的有僧事僧决的机制。古时候的僧团的确有这样的机制,比如僧团羯磨制度就是。但是,到了今天,这个制度还存在吗?从学诚事件的举报经历来看,如果二贤法师没有故意隐瞒,我们很难看到有一个所谓的自决机制出来承担这件事,处理这件事。我们看到的反而是对举报人的打击和迫害。传说中的羯磨制度难道是酱婶儿的吗?
第二,僧事僧决的机制不能只是存在而已,他还应当有效运作,确实能够决断事务。同样从二贤举报资料来看,贤启法师从事件暴露,一直到举报,几个月的时间里,都企图在僧团内部将这件事圆满解决好。但可惜不能如愿。甚至他们向其他僧团大佬求助,仍然不能奏效。可见,僧事僧决的机制在这里是不存在的,即使存在,也是形同虚设,不能发挥作用的。
第三,僧事僧决的机制不能超越国法,不能以此为借口,把僧团变成无法无天的化外之地。在《大集经》上,佛陀曾对频婆娑罗王说,当僧团内部出现有大财富、大势力的人破坏戒律,而僧团内又无力处理他的时候,国王大臣居士等就应该强力介入,惩治破戒比丘,维护正法不被破坏。这样做可以保护正法不灭;不这样做,就会给国家带来灾祸。佛陀都是这个意思,为什么现在总有人想另搞一套呢?有人总想把僧团制度置于国法之上,或者认为僧人不该受国法管制。这样的想法不管在哪个国家和地区,都不可能实现,都会种下僧制败坏的隐患。
总之,僧事僧决是一个理想化的产物,在理想化的环境里当然可以实现。但在这末法浊乱、邪师横行的时代,僧事僧决的风险就显而易见了。
比如我们常常亲见亲闻种种不如法的人和事。当我们向一些师父反映时,经常听到的说法是,“那些都是假和尚,我们管不了,远离就好”。然而事实上,这些所谓的假和尚,有戒牒,有法师证,甚至在佛协、佛学院、大道场担任重要职务。跟这些人相比,那些把他们说成是假和尚的人,反而更具备假和尚的特征。这时,往往让人陷入困惑和心理挣扎中,无所适从。
这时候,我们真的希望经典中描绘的僧事僧决机制存在于今天的僧团内,并且能够正常运转,自动完成僧团内部的自我净化,为向往学佛的基层信众提供清净安全的学法环境。但是,几十年来,所见所闻,所遭所遇,实在令人大失所望。到了今天,不仅僧事无法僧决,甚至连看到恶行后的说话权力也被剥夺。这就成了,“我们能不能做到僧事僧决,不用你们管。只要你们蒙上眼睛闭上嘴,就天下太平了”。
《地藏经》上有段话:“若有众生。伪作沙门。心非沙门。破用常住。欺诳白衣。违背戒律。种种造恶。如是等辈。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今天重温这段开示,我就特想找人问问,您别总堵着我们的嘴不让说话好吗?您能不能积极的做点什么,比如呼吁把僧事僧决的机制健全完善起来,这样不好吗?如果您胆小怕事不敢说,那至少别再做欺诳白衣的勾当,行吗?
《大般涅槃经》卷第六告诉我们,当我们确认某某比丘确实是破戒的恶比丘,我们就不应该因为他披着袈裟现比丘相,而继续恭敬供养他。反而要带着护持正法之心,对破戒的恶比丘予以苦治,不能轻易放过。
其实,没有几个白衣愿意或者敢于去苦治破戒比丘,最多也就是选择远离。这样的居士同修,这些年我遇到也不少。很多原来特别热衷去道场供养三宝的,几年之后再相遇,迎面所问竟是:呦,你还信佛呢?这样的问话,常常令我无语凝噎,欲哭无泪。我想告诉他,三宝不是你遭遇到的那个样子;我想对他说,这个世上还有好样子。但他已经没兴趣再听我说了……真应了那句话,这一切说起来都是泪呀!
我特别理解龙泉系粉丝此刻的挣扎,能够体会那种精神寄托崩塌后的无助与绝望,特别理解他们积极要求司法程序介入的强烈呼声。也许,他们的做法,将为推动中国佛教新僧制的完善,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吧!我们一起期待着,期待真正有效的僧事僧决制度早日建设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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