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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莲法师:别解脱戒

发布时间:2024-09-05 13:31:18作者:地藏网
隆莲法师:别解脱戒

别解脱戒

别解脱戒,即别解脱律仪。佛教七众弟子,由出离心为发起,经过一定的仪式,誓愿受持佛所制七众戒的某一种,在记忆里留下深刻的印象,以后遇缘对境,便有防止恶行的作用,名为别解脱戒。

梵语音译“波罗提木叉”,“木叉”为“解脱”有二义:一作名词解,指依戒修行所得的果。能证的圣智、所证的涅槃,皆名解脱。此戒为解脱的因,故亦名解脱。二作动词解,为离缚自在。以此戒为方便,能弃舍恶行,破坏烦恼,出离恶趣,究竟出离三界生死,不为恶行等所缚,故名解脱。“波罗提”多处译为“别”,意义甚多,如七众所受的戒各自不同、持戒所对的境各别不同等等。

梵语音译“三婆啰”,本义为“防护”,译为“律仪”,亦译为“戒”。《俱舍论》卷十四说:“能防身语故名律仪。”《大般涅槃经》卷三十四说:“戒者即是遮制恶法。”或译“律仪”,或译“戒”,同是防护的意义。《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九说:“律谓法式,仪谓轨范,……可为法式,可为轨范,故名律仪。”《含注戒本疏行宗记》卷一说:“戒有何义,义训警也。由警策三业远离过非。”《菩萨戒义疏》卷上说:“戒是约义、训义,复言勒义、禁义。”依此土注家就汉文字义解,“三婆啰”译为“戒”,较译为“律仪”,与原文本义更近。

律仪有三种,即别解脱律仪、静虑律仪(亦名定共戒)、无漏律仪(亦名道共戒)。静虑律仪,由定力压伏烦恼而不犯戒,入定才有。无漏律仪,由智慧力断除烦恼而下犯戒,证无漏圣道才有。别解脱律仪,依自誓愿力能防身语恶业而不犯戒,只要如法受持便有。故律仪为诸戒通称,别解脱为此戒别名。为别于静虑、无漏二种律仪,故称为别解脱律仪,或别解脱戒。

又别解脱即是戒。《四分律》三十五说:“波罗提木叉者,戒也。”《优婆塞五戒威仪经》说:“戒者,谓波罗提木叉。”《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二十、《俱舍论》卷十四、《杂阿毗昙心论》卷十,都说别解脱戒亦名尸罗。尸罗汉语通译为戒。波罗提木叉有时亦略称为戒,不加简别。

又因所诠的法名别解脱,能诠的教亦名别解脱,如言“说波罗提木叉”(《四分律》卷三十五、《五分律》卷一、《僧祇律》卷一),或“诵波罗提木叉”(《毗尼母经》)卷六、《律二十二明了论》),或“说从解脱”(《中阿含经》卷九),皆指戒经言。《希麟音义》卷九说波罗提木叉即是律藏。有时或说毗奈耶即指此戒。《四分律开宗记》卷一说:“别解脱律仪名总有四,谓律仪、戒、般罗底木叉、毗奈耶。”

此别解脱戒与菩萨三聚戒中的摄律仪戒,行相相同而有差别。摄律仪戒是菩萨所受远离七支恶行的防非戒。受别解脱戒只要发起出离心就可以,受菩萨摄律仪戒必须依菩提心。受别解脱戒限于除北俱卢洲以外其余三洲人趣的男女,受菩萨律仪戒可通他趣。别解脱戒命终即舍,菩萨摄律仪戒经生不舍,乃至成佛,是其不同。

别解脱戒与十善戒也有差别。十恶性是不善能损自他,虽不受戒,犯亦成罪。故十善戒又名性戒。别解脱戒为佛所制,有是性罪,有非性罪,但是为护性戒,或为护世间讥嫌,虽非性罪,佛亦制戒遮止。是佛所遮故,名为遮戒。若受别解脱戒,违犯所受,虽非性罪亦成遮罪。若是性罪便得性遮两种罪。道宣律师立化制二教,此别解脱戒即制教所摄。

别解脱戒的实质,称为戒体。戒体分“作”与“无作”,亦名“表”与“无表”。受戒时有礼敬启请等身语动作表现,能令他人知道自己的内心名为“表”。受戒后所得防止犯戒的能力,虽有而不可见,名为“无表”。此无表戒体,一切有部说是色法,经部说是非色非心,唯识宗说是受戒时的思心所所熏成的种子,中观宗说就是以出离心为发起,在师前自己承许能遮止性遮等罪的誓愿。唐时律宗三大派中,东塔宗依一切有部说,相部宗依经部说,南山宗依唯识说。虽各说不同,但说由经过一定的受戒仪式,能引发持戒的功能,则是各宗所共许的。

别解脱戒的戒体,就所缘境而言其数无量。例如受不杀生戒,对每一有情俱发一不杀戒。有情无量,不杀戒亦无量。但归纳起来,总归不杀。因为可以总集摄持,故有戒相可以辨别。佛教七众弟子,即由所受别解脱戒的不同而安立。如受近事戒者的便为近事,乃至受比丘戒的便为比丘。七众别解脱戒,连近住戒在内,共有八种戒相:一、比丘戒;二、比丘尼戒;三、正学女戒;四、沙弥戒;五、沙弥尼戒;六、近事戒;七、近事女戒;八、近住戒。比丘转根为比丘尼时,不舍比丘戒便得比丘尼戒;比丘尼转为比丘亦同,故说比丘戒与比丘尼戒同一体性。沙弥戒与沙弥尼戒,近事戒与近事女戒,以同上的理由,也同一体性。正学女戒,即包含在沙弥尼戒内,故七众别解脱戒,实际只有四种:一、比丘戒、比丘尼戒;二、沙弥戒、沙弥尼戒、正学女戒;三、近事戒、近事女戒;四、近住戒。

近事、近事女所受有五戒,广如《优婆塞五戒相经》等说。《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三说:近事律仪三支所摄:一、受远离最胜损他事支;二、违越所受重修行支;三、不越所受支。杀生损他生命,不与取损他财物,欲邪行损他眷属,故不杀生、不不与取、不欲邪行,为第一支所摄。由有妄语,犯戒覆藏,不肯忏悔,即不能重修戒,故不妄语为第二支所摄。若饮酒便易犯戒,故不饮诸酒为第三支所摄。不杀生、不不与取、不欲邪行、不妄语、不饮酒,为近事五戒。近事女五戒同。

近住戒亦名八关斋戒。有人不能终身持戒的,就受近住戒,只持一昼夜。过了一昼夜后,要再持又可再受。因为受持的时间短,所以要求比五戒高,一切要如阿罗汉。近住戒有八条,就是将五戒的“不欲邪行”改为“不非梵行”,加上“不涂饰香鬘歌舞观听”,“不眠坐高广严丽床座”,“不食非时食”等三条共为八条。广如《佛说斋经》、《八关斋经》、《优婆夷堕舍迦经》等说。《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三说近住律仪五支所摄:一、受远离损害他支,即不杀生、不不与取;二、受远离损害自他支,即不非梵行;三、违越所受重修行支,即不妄语;四、不越所受正念住支,即不涂饰香鬘等以下三条;五、不坏正念支,即不饮诸酒。

沙弥戒相,如《沙弥十戒法并威仪》说。沙弥尼戒相,如《沙弥尼戒经》说。

沙弥、沙弥尼所受有十戒,就是近住八戒,将“不涂饰香鬘”与“不歌舞观听”开为二条,再加上“不受畜金银等宝”,共为十戒。此十戒开为三十三,再加“舍在家相”,“取出家相”,“请和尚法”,共为沙弥应受持的三十六法。此十戒即总摄具足戒,如沙弥尼戒经说:“能行是十事,五百戒自然具足。”

沙弥尼受十戒后,应从僧乞二岁学戒,受六法,二年不犯,方许受具足戒。六法依《四分律》即于四根本加“不非时食”及“不饮酒”,依一切有部有“不独行”等根本六法,及“不捉宝”等随行六法。此外于比丘尼戒,一切皆应随学,广如《式叉摩那尼戒本》说。

比丘、比丘尼戒,具足离一切应离身语业,故又名具足戒。《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三说,比丘戒有四支:一、受具足支,谓受戒时作白、白羯磨、说四波罗夷等。沙弥、沙弥尼、正学女的受戒,都属于此支。二、受随法学处支,谓从受戒后,于律藏及别解脱戒经中所有随顺比丘戒众多学处,悉皆守护奉行。沙弥、沙弥尼、正学女戒及三千威仪等,都属于此支。三、随护他心支,谓行住坐卧如法威仪,不应往处(如五家等)不往,护他讥嫌。四、随护如所学处支,谓于微细罪深见怖畏,于所学诸学处能不毁犯,若犯能速忏悔还净。故出家五众的戒,广义的说,就不仅是戒经所列的条文。但一般说戒相,多指戒经条文。现在中国一般所诵的四分比丘戒本有二百五十条,比丘尼戒本有三百四十八条。藏语系佛教区所诵的一切有部比丘戒本有二百五十三条,比丘尼戒本三百六十四条。其余大藏中现存“僧祇”、“十诵”、“弥沙塞”等诸部戒本,久未通行。条文多少,也各微有出入。但不过是堕罪以下小戒条文的开合,实际没有多大差别。

七众别解脱戒中,唯近事戒,对于不能全受持五戒的人,许先暂少受某几条或一条。其余近住及出家五众的戒,必须全受,不能缺减任何一条。受一切别解脱戒,都不能有所限制,如限定某些有情才不杀,某些财物才不盗,某处才持某条戒,都不成清净戒。如《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二十说:“别解脱律仪菩于一切有情起善意乐无损害心得。若起此心,于某处受,某处不受,不得律仪。”

七众受别解脱戒,都必须先发求解脱的清净出离心。若无出离心,则所受的戒就不能成为解脱的正因。若受戒时未发出离心,受后也要修令发起,戒体才圆满。

别解脱戒,出家众必依师受。在家的近住戒,有说必须从师受,有说只初次必从师受,以后如缘不具,也可自誓在佛像前受。近事戒有说也可自誓受。但自受者既无善知识可依止随学,也无“顾他生愧”的功能,故应以从师受为正。总可说一切别解脱戒必依师受。

受别解脱戒须具相当仪式。受时具足如法的仪式,才能引生殷重的护戒心。若不具仪式,无受戒的身语表业,就不能引发殊胜无表。

受近住戒,先受三归依,次受八戒,从不杀生至不非时食,依次随师教说,循环说三次,说第三次完时即得戒。受近事戒,亦先受三归依,次说戒相,于说三归依完时即得戒。出家五众受戒,各有详细的仪轨,如律藏中受戒犍度广说。沙弥、沙弥尼戒,于说三归依完时得。比丘、比丘尼、正学女戒,干白羯磨完时得。此外,有由特殊的原因而得具足戒的:一、佛或独觉不由师授自然具足,于尽智心位得。二、五比丘见谛得戒,于初入见道时得。三、耶舍等佛唤善来须发自落成为沙门,于佛言下得。四、大迦叶信佛为大师,信时即得。五、大生主受八敬法,闻教敬受时即得。六、法授比丘尼遣使受戒,在所遣尼受竟时得。七、三归得戒,不在佛前的人,佛遣阿罗汉为说三归,于说三归完时得。八、苏陀夷七岁善答佛问,佛听受具足戒,于佛言下得。此等特殊的得戒,除独觉的自然具足外,其余都是佛在世时才有。佛灭度后,得具足戒都必定依羯磨法。

受持别解脱戒的期限,除近住戒外,其余七众别解脱戒,都是尽形寿受持。近住戒只受持一日一夜,于清晨明相现时受,持至第二日晨明相现时止。若时相现时忘受,也可于早餐后补受。

出家五众别解脱戒由五缘舍:一、对人作法言舍,二、犯根本罪(现生不得重受),三、形没二形生,四、断善根(起重邪见),五、命终后。近事戒以三缘舍:一、舍佛法入外道中,二、断善根,三、命终后。近住戒亦以三缘舍:一、次日明相现已,二、起不持想,三、命终后。

一切佛法总摄于戒定慧三学,三学次第决定以戒为首,如《瑜伽师地论》卷二十八说:“先于尸罗善清净故,便无忧悔。无忧悔故欢喜安乐。由有乐故心得正定。心得定故能如实知,能如实见。如实知见故能起厌。厌故离染。由离染故便得解脱。得解脱故证无所作究竟涅槃。如是最初修习净戒,渐次进趣,后证无作究竟涅槃,是故三学如是次第。”别解脱戒不仅在声闻乘中为三学根本,在菩萨乘中也为三聚戒(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的根本。如《瑜伽师地论》卷四十说:“律仪戒者,谓诸菩萨所受七众别解脱律仪。……诸菩萨受律仪戒后,所有一切为大菩提由身语意积集诸善,总说名摄善法戒。……”不先能防止恶法必不能积集善法,不先能不损恼有情必不能饶益有情,故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都要以摄律仪戒为基础。菩萨要守护摄律仪戒,就不能不守护自己所受的别解脱戒。《四分律》卷三十五佛自释戒经序说:“波罗提木叉者,戒也。自摄持威仪、住处、行根(诸心行及诸根门摄持行根即修意根律仪和诸根律仪)、面首(戒德流露,颜色和悦,诸根寂定)、集众善法,三昧成就。”也说明别解脱戒是成就禅定和积集一切善法的基础。最基本的,佛弟子至少要受三皈依。三宝中正所皈依的是法宝。皈依法总应护持的戒就是不损恼有情。七众别解脱戒中,近事五戒主要所受为远离最胜损他事支(即不杀生、不不与取、不欲邪行),其余二支(即不妄语、不饮益),都为帮助远离损他事。近住八戒和出家五众别解脱戒,也就是五戒的广开和增上。故七众别解脱戒的主要内容总为不损恼有情。受持别解脱戒也就是从初皈依为佛弟子必要学修的基本学处。《遗教经》说:“戒是正顺解脱之本。”佛临涅槃教弟子以戒为师。佛灭度后别解脱戒即是大师,既是法宝,亦是佛宝。别解脱戒住世,佛法即住世。三藏中处处广说别解脱戒为佛法根本,极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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